利欲熏心
杰克·伦敦（美） 著
彭子臣 李剑 姜贻娴 巩金枝 译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北京
2012年
杰克·伦敦短篇小说集（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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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他乡
只是肉而已
带翅膀的勒索信
意外
远在他乡
如果一个人动身去一个遥远的国家，那他必须做好准备，忘掉学到的许多东西，然后习得那个新地方的固有习俗；他必须放弃原先的理想和原先信仰的神灵，而且往往要颠覆之前一直遵循的行为准则。
对于那些适应能力强的人来说，变化带来的新鲜感或许还会成为乐趣的来源。但是，对于那些恰巧固守老规矩的人来说，一直接触的都是这些规矩，环境变化带来的压力则是难以承受的。在那些他们不能理解的新规矩的约束下，他们的身心都会受到损伤。
这种损伤必定会发生作用并产生影响，导致各种各样的灾难，引发各种不幸。
如果一个人不能适应新的常规，那最好回到自己的故乡去；如果他拖延的时间过长，肯定是要死的。
那些抛弃了自己原来所熟悉的文化、去面对北方的野蛮蒙昧和原始朴素的人可能会估计，他的成功和自己那些没有希望改掉的习惯的数量以及质量成反比。
他很快就会发现，如果自己是个合适的人选，那么物质上的习惯是没那么重要的。
把精致的佳肴换成简单的饭菜，把硬挺的皮鞋换成柔软不成形的软帮鞋，把羽毛褥垫换成雪中的长椅，所有这样的转换毕竟是非常容易的事。
最紧要的是，他得正确地塑造自己对待一切事物的态度，尤其是对同伴的态度。
对于日常生活中的礼节，他必须用无私、宽容和忍耐代替。
这样，而且只有这样，他才能得到那价格不菲的珍珠，也就是真正的同志情谊。
他不能说“谢谢”，必须不开口就把这个意思表达出来，必须用同样的方式回应，证明自己的谢意。
简单地说，就是他必须用行动代替语言，用精神实质代替字面意义。
当北极有黄金的传闻在世界上盛传时，北方的诱惑便牵动了人们的心弦。卡特·韦瑟比放弃了舒适的文书工作，把一半的存款移交给了妻子，用剩下的钱买了一套装备。
他的性格中没有冒险精神——商务的束缚已经粉碎了所有的浪漫想法，他只是厌倦了无休止的苦差事，考虑到相应的回报，他愿意冒巨大的危险。
和其他许多蠢人一样，他鄙视北国拓荒者二十年来一直走的老路线。这年的春天，他便匆忙赶去埃德蒙顿，在那里，他和一群人结成联盟，这对他的心灵健康来说很不幸。
这个联盟没有什么特殊之处，除了它的那些计划。
即便是它的目的地，也和其它团体一样，是克朗代克。
但是他们制定的去往目的地的路线令最强壮的本地人都喘不过气来，那些本地人在西北部的变迁中出生、长大。即使是雅克·巴普蒂斯特——奥吉布瓦女人和叛逆的船夫所生的儿子——也很吃惊。
（他在北纬六十五度以北的一个鹿皮小屋里发出第一声呜咽，也是靠着幸福地吮吸生油脂安静了下来。
）尽管他向他们出卖劳动，甚至答应去从未开辟过的冰面，但是每次问到他的意见时，他总是有不祥预感似的摇着头。
珀西·卡斯费特一定是灾星当头，因为他也加入了这群淘金者。
他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银行账户和他的文化修养一样深厚，意思是说他的存款很多。
他没有理由开始这次冒险，世界上也找不出任何理由，除非他在情感上有些不正常。
他错把这次冒险当成是浪漫和探险的真正内涵所在。
许多人也做过类似的事，犯下这样致命的错误。
春天第一次解冻时，这群人就沿着埃尔克河的融冰流出发了。
这个船队声势浩大，因为人员很多，而且跟他们一起的还有一群名声不好的混血船夫以及他们的老婆孩子。
日复一日，他们奋力划着平底船和独木舟，与蚊子及其他同类害虫作斗争，或者在搬东西时，一边卖力干活一边咒骂。
像这样辛苦的劳作使人显露出了最真实的自我，在阿萨巴斯卡湖在南面消失之前，这个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露出了真面目。
那两个偷懒并经常发牢骚的人就是卡特·韦瑟比和珀西·卡斯费特。
整个队伍对辛劳、痛苦的埋怨都没有他们俩当中的任何一个多。
营地里有许许多多的小事，他们没有主动做过一次。
比如打一桶水，多劈一抱木头，刷洗、擦干一些盘子，在全套装备中寻找某件突然急需的物品等等，而这两个娇气的城市人一扭到或者一磨出水泡就需要立即护理。
晚上，他们俩是最先钻进被窝的，还有一堆事情没有做；早上，他们是最后起来的，而出发的准备工作在早饭开始之前就该做好。
吃饭时他们最先开始吃，做饭时最后一个帮忙；他们最先向为数不多的美味佳肴扑过去，最后一个发现别人的那一份已经在自己碗里。
如果他们辛苦地划桨，就会狡猾地每划一下就在水里停一下，然后让船的动力使桨叶浮起来。
他们以为没人注意到，但同伴们低声咒骂他们，并且开始讨厌他们，而雅克·巴普蒂斯特公开嘲笑他们，还从早到晚地指责他们。
但雅克·巴普蒂斯特不是什么绅士。
在大奴湖，他们买了些哈得孙湾狗，船队由于添加了干鱼和干肉饼而沉到了警戒线之下。
然后独木舟和平底船遇到了马更些河湍急的水流，它们冲进了大荒地。
每一条貌似可能的“支流”都勘察到了，但是那难以捉摸的“可采矿石”总是跳跃着朝北去。
在大熊湖，由于对未知大陆通常都有恐惧，他们的船夫受不了便开始纷纷离开。到古德霍普堡时，只剩下最勇敢的一些人，他们向下冲入刚才冒着危险划过的水流中时，全力拉着拖索。
雅克·巴普蒂斯特一个人留了下来。
他不是发过誓，即使是无人涉足过的冰面他也要去吗？
那骗人的航海图基本上是按照传闻绘制的，可他们现在要不断地查阅它。
他们也感觉到需要加快进度了，因为北半球的夏至日已经过去了，太阳正在使冬天的范围再次向南扩展。
他们沿着海湾的岸边行进，进入了小皮尔河的河口。马更些河从海湾处汇入北冰洋。
然后他们开始费力地逆流而上，而那两个无用之人干得比先前更糟了。
拖索和桅杆，桨和扎带，急流和搬运工作，这些折磨使其中一些人对巨大的危险深恶痛绝，而使另外一些人铭记了这个关于探险真正传奇性的激烈篇章。
有一天他们失控了，雅克·巴普蒂斯特用脏话咒骂他们，他们被逼急了，就反抗起来。
但是那个混血男人用鞭子抽打这两个人，还让他们带着伤流着血就去干活。
这是这两个人第一次被粗暴地对待。
在小皮尔河上游，他们丢弃了小河船，夏天剩下的时间，他们都在马更些河流域把大量货物运往西拉特河。
这条小河汇入波丘派恩河，而波丘派恩河又汇入育空河。在育空河那儿，那条浩瀚的北方交通要道掉头朝北极圈反方向行进。
但是他们在与冬天的赛跑中失败了。有一天，他们把木筏拴在厚厚的漩涡冰上，然后匆忙地把他们的货物运上岸。
那天晚上，河流多次冻住又裂开；第二天早晨，那条河永远地冻住了。
“我们距离育空河不可能超过四百英里。”斯洛珀推断道，他用两个拇指指甲的长度乘以地图的比例尺。
委员会快要解体了，在这个委员会中，那两个无用之人一直抱怨，已经使自己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哈得孙湾标志杆存在于很长时间以前。
现在已经不用了。”雅克·巴普蒂斯特的父亲从前为毛皮公司做事时到过这里，附带着用一对冰冻的脚趾留下了痕迹。
“受够疯子了！”人群中有人喊道，“没有白人吗？”
“没有白人，”斯洛珀很简洁地肯定道，“但是到了育空河，只要再往上走五百英里就能到道森了。
距离这里大概是一千英里。”
韦瑟比和卡斯费特异口同声地抱怨道：
“那要花多长时间啊，巴普蒂斯特？”
这个混血男人计算了一会儿。
“极其辛苦地劳作，没有人倒下，也许十天、二十天、四十天、五十天。
嗯，孩子们来”（指这两个无用之人），“没人能知道。
或许要等到该死的冰全结上的时候，或许不是那时候。”
雪地鞋和软帮鞋的生产停止了。
有人叫了一个不在场的人的名字，被叫到的这个人从营火边的古老木屋里走出来，加入了他们的行列。
这个小木屋是个谜团，它是北方广阔、隐秘的土地上隐藏着的许多谜团中的一个。
没有人知道是谁在什么时候建造了它。
野外有两个坟墓，用石头堆得很高，或许这其中包含了那些早期流浪者的秘密。
但是谁用手垒起了这些石头呢？
这一时刻已经到来了。
雅克·巴普蒂斯特停下来，装配好挽具，把奋力挣扎的狗按在雪地里。
那个厨师为拖延时间做着无声的抗争，他将几块熏肉扔到一个装着豆子噼啪作响的锅里，然后站起来。
斯洛珀站起身来。
他的身体和那两个无用之人的健壮体格形成了滑稽可笑的对比。
他面黄肌瘦，是从南美一个炽热的地方逃出来的，他不间断地跨越了多个地带，但还能和他们一起辛苦劳作。
他的体重可能有九十磅，还得算上沉重的猎刀，那灰白的头发说明他的壮年时期已经过了。
韦瑟比和卡斯费特年轻力壮，抵得上他十倍的努力，但是他却能在一天的行程里把他们两个走得累趴下。
这一整天，他都在鞭打着比他强壮的两个同伴，让他们冒险去走人类所能想象出的最艰难的一千英里道路。
他既有他那个民族的不安分，又有古日耳曼人的倔强，还掺杂着美国北方佬一流的理解力和行动力，这些把他的肉体束缚在了精神里。
“赞成一结冰就带着狗继续前进的，说一声‘行'。”
“行！”八个人的声音响起，这声音注定串起他们在几百英里充满痛苦的道路上的誓言。
“有相反的意见吗？”
“没有！”这是那两个无用之人第一次在不放弃个人利益的情况下和大家达成一致意见。
“那你们打算怎么做？”韦瑟比用好斗的口吻加了一句。
“少数服从多数！少数服从多数！”其他人大声喊道。
“我知道如果你不来，这次探险很可能会成为泡影，”斯洛珀温和地答道，“但是我想，如果我们真正努力尝试，少了你我们也能做到。
你们说呢，伙计们？”
大家都为他的观点大声喝彩。
“但是我说，你知道的，”卡斯费特带着焦虑大胆问道，“像我这样的人能做什么呢？”
“你不和我们一起吗？”
“是的。”
“那你就爱干什么干什么吧。
我们不会什么都不说。”
“我看你可以和你那亲爱的伙伴一起解决这件事情。”一个来自达科他州的、非常难缠的西部人建议道，同时指出了韦瑟比。
“到了做饭和捡柴火的时候，他一定会问你打算怎么做的。”
“那么我们就认为一切都安排好了。”
斯洛珀总结道，“如果在五英里以内宿营，我们就明天出发——只是让一切准备就绪，再想想我们有没有落下什么东西。”
雪橇的钢铁滑板一路上吱嘎作响，狗低着身子用力拉雪橇，它们生来就是要死在挽具里的。
雅克·巴普蒂斯特停在斯洛珀的旁边，想看木屋最后一眼。
薄薄的烟雾从育空河边的火炉管里袅袅升起。
那两个无用之人正在门口看着他们。
斯洛珀把手放在巴普蒂斯特的肩上。
“雅克·巴普蒂斯特，你听说过基尔肯尼猫吗？”
那个混血儿摇了摇头。
“我的朋友，我的好伙伴，基尔肯尼猫打起架来时，直到兽皮、毛发，以及号叫声都没有了，才会住手。
你明白吗？直到一无所有。
非常好。
好吧，这两个人不喜欢工作。
他们不会工作的。
我们知道这一点。
整个冬天——一个非常漫长、黑暗的冬天，他们都会独自呆在那个木屋里。
打起架来不顾死活的动物，是吧？”
巴普蒂斯特身上像法国人的那一面让他耸了耸肩，但是像印第安人的那一面却令他沉默不语。
然而，他这次耸肩却是意味深长，预示着什么事情。
一开始，小木屋里一切进展顺利。
同伴们刺耳的玩笑话让韦瑟比和卡斯费特意识到了他们共同承担的责任，而且，毕竟没有那么多的活供两个强健的男人做。
没有了那个残忍的“鞭子手”，或者换句话说，没有了那个胁迫他们做事的混血儿，他们变得高兴起来。
刚开始，他们都努力胜过对方，琐碎的事情也做得津津有味。他们那些现在正长途跋涉、身心俱疲的同伴们若是知道了，一定会瞠目结舌的。
所有的忧虑都消除了。
森林从三面围绕着他们，那是个用之不竭的堆木场。
离他们的门几码远的地方，波丘派恩河静静地流淌着，在它冬天的长袍上钻个洞就能带来一股冒着泡的泉水，那水如水晶般清澈，但带着刺骨的寒意。
但他们很快就连那个洞都要埋怨。
那个洞会不断结起冰来，这样他们就得痛苦地花很多个小时去凿冰。
这个木屋无名的建造者们把旁木延长，以支撑起屋后的储藏室。
其中储藏着这群人的大量食物。
食物供应没有限制，那些食物的数量是注定要以它为生的人们所需数量的三倍。
但是大部分食物是用来积蓄体力和精力的，唤不醒人的味觉。
诚然，这里有充足的糖可供两个普通人吃，但是这两个人吃的糖不比孩子少。
他们早就发现了热水与糖巧妙融合带来的好处，浪费地把烙饼和面包皮浸泡在白色的浓糖浆里。
而咖啡和茶，尤其是果干，则大大增加了糖的消耗。
他们之间的第一次口角就是关于糖的问题。
一对完全依赖对方的伙伴开始争吵，这真的是一件严重的事。
韦瑟比喜欢公然讨论政治，而卡斯费特要么忽略这个话题，要么就说些令人吃惊的警句。他常常会剪他的息票，让国家尽量平稳运行下去。
但是这个职员太愚钝，无法理解巧妙的思维方式，白白浪费了攻击别人的炮弹，这激怒了卡斯费特。
他已经习惯了用他的才智去蒙蔽人们，因此失去了一个听众，这对他来说是一件很艰难的事。
他自己感到愤愤不平，而且不自觉地把这些归咎到他那笨蛋同伴身上。
除了都活着，他们没有任何共同点——没有任何一点促使他们交往。
韦瑟比是个职员，一生中除了当职员以外什么也不懂；卡斯费特是一个艺术家，一个业余的油画家，而且写过不少东西。
一个是把自己当成绅士的下等人，而另一个是知道自己身份的绅士。
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可以说，一个对真正的友好情谊没有初始直觉的人也能成为绅士。
职员易受感官影响，正如另一个具有审美情趣一样。职员详细地讲述他的爱情奇遇，而那大部分都是他想象出来的。这个过度敏感的艺术家感觉这些故事就如同阴沟里袭来的阵阵臭气一样。
他认为这个职员是个肮脏、没有教养的笨蛋，该和猪一起呆在粪堆中，他就这样和职员说了；而他得到的回复是，他是个软弱无能、女里女气的无赖。
韦瑟比不能把自己的一生定义为“无赖”，但是生命的意义实现了，毕竟那似乎是生活的主旋律。
韦瑟比每唱两个音就降一个调，他唱的是诸如《波士顿的小偷》和《帅气的木屋男孩》之类的歌曲，一唱就是几个小时，而卡斯费特气得掉泪，直到他再也忍受不了，逃到寒冷的屋外。
但是他逃也逃不掉。
人在严寒中呆不了多久，而小小的木屋中塞满了东西——床、炉子、桌子等等——一切都挤到了这十乘十二的空间内。
一个人的存在成为了对另一个人的冒犯，他们陷入了死气沉沉的沉默中，而且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沉默的长度和强度都在增加。
尽管他们尽力在这些沉默的时刻完全忽略对方，但占上风的那个偶尔也会瞥一眼对方或者撇撇嘴。
他们两个心里都生出一个很大的疑惑，就是上帝怎么就创造了对方。
由于没有什么事做，时间对他们来说成了难以忍受的负担。
这很自然地使他们变得更懒了。
他们不可避免地陷入了身体乏力的状态，而这使得他们连最小的事都不愿意做。
一天早晨，轮到韦瑟比给两个人做早餐时，他爬出毛毯，和着同伴的呼噜声，先点着那盏粗劣的灯，然后生了火。
水壶冻得很结实，而木屋里又没有水可以拿来洗。
但是他对此并不介意。
在等着它融化的时候，他切了熏肉片，然后开始做面包，这是他非常讨厌干的活。
卡斯费特一直半睁着眼睛，偷偷地注视着这些。
结果出现了这样的场景，他们热诚地祝福彼此，而且同意从此以后各做各的饭。
一周以后，卡斯费特不再洗晨浴，但是他还是很满足地吃着自己做的饭。
韦瑟比咧着嘴笑。
从那以后，洗浴这个愚蠢的习惯从他们的生活中消失了。
随着糖和其他为数不多的奢侈品的减少，他们开始担心得不到自己应有的那一份，为了避免东西被抢，他们开始拼命地吃。
这些奢侈品在这两个贪食者的争夺战中遭了秧，而这两个人也吃了苦头。
在缺少新鲜蔬菜、缺乏锻炼的情况下，他们的血液质量下降，他们的身上生出一种令人厌恶的紫色皮疹。
但他们却对这样的警告毫不在意。
接下来，他们的肌肉和关节开始肿胀，肉开始变黑，而他们的嘴、牙龈和嘴唇呈现出浓浓的奶油的颜色。
他们没有因为遭受痛苦而联合起来，相反，他们幸灾乐祸地看着对方身上坏血病的各种症状。
他们失去了对个人形象的全部关注，而且也没有了基本的体面。
木屋变成了猪圈，他们从来没有整理过床铺，也从来没有把新鲜松树枝放到下面去。
然而他们却不能如愿以偿一直躺在毛毯里，因为严寒不可阻挡，而火膛要烧很多燃料。
他们头上和脸上的毛发长长了，并且蓬乱不堪，身上的衣服连拾荒的人见了都会感到恶心。
但是他们不介意。
他们病了，但是这里没有人看病；况且，走来走去也很痛苦。
除此之外，又有了新的麻烦——对北方的恐惧。
这种恐惧是极度的寒冷和极度的沉默共同造成的，它出现在十二月的黑暗中，那时太阳永远地没入了南地平线以下。
这种恐惧对本性不同的两个人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韦瑟比成为了极端迷信的俘虏，他竭尽全力去复活那些在被遗忘的坟墓里沉睡的灵魂。
这是一件吸引人的事，在他的梦中，那些灵魂从寒冷中走到他面前，依偎在他的毛毯里，给他讲述死之前的辛劳和麻烦。
当他们越来越靠近他，还把冰冻的四肢缠绕在他的身上时，这样冷而黏湿的触觉让他缩了回来，而当他们在他的耳边低语将要发生的事时，木屋内就充满他惊恐的尖叫声。
卡斯费特不理解——因为他们不再说话，而当他被惊醒时，总是会去抓他的左轮手枪。
然后他会在床上坐起来，紧张地颤抖着，用枪瞄准那个毫无意识的、做梦的人。
卡斯费特认为这个人快疯了，也开始为自己的生命担忧。
他自己的病以一种不太具体的形式呈现出来。
那个用一根根木头搭起了木屋的神秘手艺人，把一个风向标钉到了木屋的脊梁上。
卡斯费特注意到它总是指着南方，有一天，他被风向标顽固的意志惹恼了，把它转向了东边。
他急切地注视着，但是没有喘一口气去干扰它。
然后他使风向标朝北，发誓在风吹动它之前再也不碰它。
但是空气出奇地平静，让他害怕，他经常半夜起来看那个风向标是否转向了——哪怕十度的转角就能让他满意了。
但是没有，它平稳地立在上方，如命运一般不可改变。
他想入非非，直到它成为他的一个物神。
有时他沿着它指引的道路穿过那片阴郁的领土，允许自己的灵魂充满了那种恐惧。
他总是想着看不到的和未知的东西，直到那永远的负担好像要压垮他。
北地的任何东西都有压垮人的作用——没有生命，也没有动静，一片黑暗，压抑的土地上是无尽的静谧，那种恐怖的沉默让每一个心跳的回音成了渎神的行为，那庄重的森林好像守护着一个令人敬畏的、无法形容的东西，这个东西用语言或者思想都无法界定。
他最近才离开的那个世界，有着忙碌国民和伟大事业的世界，似乎很遥远了。
记忆中的往事偶尔会闯进来——回忆起市场、美术馆和拥挤的大街，回忆起晚礼服和社交集会，回忆起他认识的好男人和可爱女人，但是这些只是他以前生活的模糊记忆，那是很多个世纪之前在别的星球上的生活。
这种幻觉才是现实。
站在风向标下面，他的眼睛紧盯着极地的天空，他不能使自己意识到南方真的存在，也意识不到此时那里充满着生命和活动的喧嚣。
这里没有南方，没有女人生出来的男人，也没有婚姻中的付出和索取。
在荒凉的天际外延伸着巨大的孤独，而在这些孤独之外是更大的孤独。
这里没有阳光照耀的土地，没有弥漫着的浓郁花香。
这些东西只是极乐世界的旧梦。
西方的阳光之地和东方的香料之地，生机盎然的世外桃源和让人乐而忘忧的极乐岛，哈！哈！他的笑声打破了孤寂，而那异常的声音吓了他一跳。
这里没有太阳。
这就是世界，死寂、阴冷、黑暗，而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公民。
韦瑟比？这时候韦瑟比已经不算是人了。
他是个卑下而凶残的东西，是个可恶的幽灵，纠缠了他无数年，是某种已被遗忘的罪名带来的惩罚。
他和死神活在死人中间，因感觉到自己的卑微而变得衰弱，因为被动地掌控这个使人昏睡的时代而被压垮了。
所有东西如此庞大，令他惊恐。
任何事物都带有被放大的色彩，除了他自己——风和其他运动完全停止，被冰雪覆盖的荒野一望无垠，天空高不可测，寂静深不可知。
那个风向标，它能动一动也好啊。
雷电来临，或者森林突然起火都行。
或是天空像卷轴一样卷起来，世界末日带来巨响——任何东西，任何东西都行！
但是没有，什么也没动。孤寂涌来，对北方的恐惧把冰冷的手指放在他的心上。
有一次，他像另外一个鲁宾逊一样，在河边偶然看到一行足迹，那是一只雪兔留在易碎的积雪表面的模糊花纹。
这是一个启示。
在北地有生命存在。
他跟着它，看着它，为此沾沾自喜。
他忘记了自己肿胀的肌肉，走过厚厚的积雪，满怀期望，欣喜不已。
森林吞没了他，正午短暂的微明消失了。但是他继续搜索着，直到筋疲力尽的身体让他无助地躺在了雪地里。
在那里他抱怨并诅咒自己的愚蠢，他知道那足迹是他大脑的幻觉。那天深夜，他拖着身子爬进木屋，他的脸冻僵了，而且双脚还有一种奇怪的麻木感。
韦瑟比恶毒地呲牙笑着，但并没有给卡斯费特提供任何帮助。
他把针扎到了脚趾里，在火炉边解冻后把它们拔了出来。
一周以后形成了坏疽。
但是那个职员有他自己的麻烦。
现在那些死人更加频繁地从他们坟墓里出来，而且很少离开他，无论他是醒着还是睡着。
他开始等待并害怕他们的到来，路过那一对石冢时就没有一次不打颤的。
一天晚上，他们在他睡觉时来到他身边，然后带着他去完成一个指定的任务。
他吓坏了，话都说不出来，醒来时发现自己在石堆中，就疯狂地逃回木屋。
但是他已经躺在那里有一段时间了，因为他的双脚和脸颊都冻僵了。
有时他因为他们持续不断的到来变得慌乱不安，绕着木屋跳舞，拿着一把斧头在空气中乱砍，打碎所有够得着的东西。
遇到这种可怕的情况时，卡斯费特蜷缩到他的毛毯中，然后跟着这个疯子转，手里拿着一把扳起扳机的左轮手枪，准备在他过于靠近自己时开枪。
但是，有一次这个职员发作后清醒过来时，注意到枪口对准他。
他起了疑心，而从那时起，他也开始为自己的生命担忧。
从那以后他们密切注视着彼此，一旦其中一人从另外一人的背后经过，另外那个人就会惊恐万分地转过身。
这种焦虑成为一种狂热，即使在他们睡觉时也控制着他们。
对彼此的恐惧使他们心照不宣地让油灯亮一晚上，而且在睡觉之前保证有充足的咸猪肉油脂。
其中一方再小的动静都足以唤醒另一方，无数次的寂静中，他们眼神相撞，身体在毛毯下颤抖，手指按着扳机。
由于对北方的恐惧、精神上的紧张，还有疾病的侵害，他们已经一点也没有人的样子，而是如野兽一般，惊恐而绝望。
作为冻伤的后果，他们的脸颊和鼻子已经变成了黑色。
他们冻伤的脚趾已经开始在第一和第二个关节处脱落。
每一个动作都会带来痛苦，但是火膛却是不知足的，总需要填燃料，像要从他们痛苦的身体里榨取折磨人的赎金。
日复一日，火膛需要食物——名副其实的一磅肉，他们拖着身子到森林里跪着砍柴。
有一次，他们正这样爬着找干柴枝，不知道对方从相反的方向进入了同一个灌木丛。
突然，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两个差不多的骷髅迎面相遇了。
苦难已经改变了他们很多，以至于辨认出对方是不可能的了。
他们跳起来，恐惧地尖叫着，然后拖着损伤的残肢飞快逃跑了；在木屋门口他们倒下了，像魔鬼一样狂抓乱挠，直到他们发现这是误会。
偶尔他们情况正常，在一次神志清醒的间隙，他们把糖——争论的主要话题——平均分了。
他们看守着各自的麻袋，眼睛里充满嫉妒，麻袋放在储藏室；因为只剩下几杯的量了，他们对彼此完全失去了信任。
但是有一天，卡斯费特犯了一个错误。
他基本上不怎么能动了，受着病痛，还头昏眼瞎的。他爬进储藏室，把糖罐拿在手里，错把韦瑟比的麻袋当成了自己的。
这事发生时，一月份刚过了没几天。
自从太阳过了南回归线，有时候就会在正午时将耀眼的黄色光线照射到北地的天空中。
他拿错糖袋的第二天，卡斯费特发现自己感觉好些了，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
随着正午的临近，天亮起来，他拖着身体出去，尽情享受短暂的光辉，这光辉对他来说是太阳未来动向的预兆。
韦瑟比也感觉稍微好些了，他缓慢地走出来，站在卡斯费特旁边。
在静止不动的风向标下，他们支撑着身体呆在雪地里，等待着。
死一般的寂静环绕着他们。
在其他地方，当大自然陷入这种气氛时，就有一丝被抑制住的期待，等待着某个微弱的声音占据那断断续续的压力。
但是在北方却不是。
这两个人好像已经在可怕的静寂中生活了千万年。
他们记不起过去的歌，也想象不出未来的歌。
这种异常的寂静一直持续着，这是一种永恒的平静的沉默。
他们的眼睛紧盯着北方。
他们看不到，在他们的背后，在向南延伸的高山背后，太阳朝另外一片天的最高点移去，而不是他们的这片天。
他们是天上这幅巨型油画仅有的观赏者，他们注视着不真实的曙光缓慢地增强。
微弱的光焰开始发出柔和的光，闷燃着。
它的光在增强，微红的黄色、紫色和金黄色这几种颜色变换着。
它变得如此明亮，以至于卡斯费特以为太阳肯定就在它的后面——这是一个奇迹，太阳从北方升起来了！突然间，没有任何预兆也没有任何衰退的迹象，这幅油画被擦拭干净了。
天空中没有了色彩。
白天的光线已经消失了。
他们喘息着，几乎要抽泣起来。
但是看哪！空气闪着光，掺杂着闪耀的霜粒；在北面，风向标的轮廓在雪中模糊不清。
一片阴影！一片阴影！这确实是正午。
他们急忙把头扭向南面。
一道金边从积雪覆盖的山肩上慢慢显露出来，朝他们微笑片刻，然后又落到视线外了。
在寻找对方时，他们眼中含着泪水。
他们突然有一种奇怪的被软化的感觉。
他们感觉无可抗拒地被对方吸引。
太阳又回来了。
明天，后天，以及接下来的日子里，太阳都会和他们在一起。
每次来临它呆的时间都会长一些，终有一天，它将昼夜停留在他们的天空，再也不会落到天际以下。
这里将不再有黑夜。
冰封的冬天将会结束，风会吹来，而森林会回应，大地将会沐浴在幸福的阳光下，万物复苏。
他们将手牵手，抛掉这令人恐惧的噩梦，返回南部。
他们盲目地蹒跚前行，他们的手碰到一起——他们的可怜的残手，戴着连指手套，已经肿胀变形了。
然而承诺注定无法实现。
北方就是北方，人们被奇怪的规则弄得心力交瘁，这些规则对于其他那些没有远到他乡的人来说，是无法理解的。
一个小时以后，卡斯费特把一盘面包放进了烤箱，然后开始想他回去以后外科医生会怎么治他的脚。
现在家似乎离他们不是很远了。
韦瑟比正在储藏室到处翻。
突然，他说了一连串的骂人的话，而这叫骂声又突然停止了，让人很吃惊。
另外一个人抢了他的糖袋。
虽然如此，要是那两个死人不从石头底下出来，并且使那些激烈的言辞安静地呆在在嗓子里，发生的事情也许就不同了。
他们轻轻地把他从储物室里带出来，他忘记了要把门关上。
绝好的时机到了，他们曾在他梦里悄声告诉他的事情就要发生了。
他们慢慢地指引着他，非常慢，把他领到了木柴堆旁，他们把斧头放到了他的手里。
然后他们帮助他推开木屋的门，他确信他们在后面关上了门，至少他听到门砰的一声，门闩迅速地落下来。
他知道他们就在外面等着，等着他完成他的任务。
“卡特！我说呀，卡特！”
珀西·卡斯费特被职员的神情吓了一跳，他匆忙把桌子放在两个人中间。
卡特·韦瑟比追上去，不慌不忙，也毫无热情。
他的脸上既没有怜悯也没有激情，而是坚忍的、冷漠的表情，那是有某项工作要做并有条理地去做的人才有的。
“我说呀，这是出什么事啦？”
职员闪回去，阻断他后退到门口的路，但是他没有开口说话。
“我说呀，卡特，我说，让我们谈谈。
你是个好人。”
艺术家正在飞快地思考着，这时候，他灵巧地侧身跳到床上，那儿放着他的《史密斯和韦森》。
他的眼睛注视着那个疯子，他在床上向后滚着，同时抓起手枪。
“卡特！”
粉末飞了韦瑟比一脸，但是他还摆动着武器向前跃去。
斧头深深地砍在了卡斯费特脊柱的底部，珀西·卡斯费特感觉到他下肢的全部意识离开了他。
然后那个职员重重地将他扑倒，用虚弱的手指掐着他的脖子。
被斧头猛砍了一下后，卡斯费特丢掉了他的手枪，喘气放松的时候，他在毛毯中漫无目的地摸索着找他的枪。
然后他想起来一件事。
他把一只手移到了职员腰带上的鞘刀上；最后扭抱在一起时，他们两个人挨得很近。
珀西·卡斯费特感觉力量离开了他。
他的下半身没有用了。
韦瑟比迟钝的身体重重地压着他，就像一只掉进陷阱的熊一样压着他，并把他固定在那里。
这个木屋开始充满着一种熟悉的味道，他知道面包要糊了。
然而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再也不需要它了。
六杯糖都在储藏室里，要是他能预见这些，那过去的这些天里他就不会那么省了。
风向标会动吗？它现在可能正转向呢。
为什么不呢？他今天不是没有见到太阳吗？他应该出去看看。
不，现在他不可能动了。
他没想到职员有这么重。
木屋冷得真快啊！火一定是灭了。
寒气逼进来。温度肯定已经零下了，冰正慢慢爬到门里面来。
他看不到它，但是凭借过去的经验，他可以根据木屋里的温度来估计它的进程。
那个较低的合页在这之前肯定是白色的。
这个故事将会传到世界上吗？
他的朋友们将会怎么想？他们可能是喝咖啡时读到的，最有可能的是，他们在俱乐部谈论这件事。
他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
“可怜的老卡斯费特，”他们小声说道，“毕竟不算是个坏家伙。”听了他们的颂词，他笑了笑，继续往下寻找蒸气浴室。
街道上依旧是原来那群人。
奇怪，他们没有注意到他的麋鹿皮软帮鞋和那双破旧的德国袜子。
他要乘坐出租马车。
洗过澡，刮刮胡子应该不错。
不，他要先吃饭。
牛排，马铃薯，还有些绿色的东西——它们是多么新鲜啊！那是什么？
几方格的蜂蜜，就像流动的液体琥珀。
但是他们为什么带来这么多呢？哈！哈！他永远也吃不完。
闪闪发光！当然是这样。
他把脚放在箱子上。
擦鞋的人抬头好奇地看着他，他这才记起自己穿着麋鹿皮软帮鞋，于是匆忙离开了。
留神听！风向标一定是在旋转。
不，那只不过是他耳中的耳鸣声。
就是那样，只是耳鸣。
冰现在肯定已经盖过门闩了。
很有可能已经盖住了上面的合页。
屋顶杆子上的裂缝中长着苔藓，杆子之间开始出现小霜点。
它们长得如此之慢。
不，不是那么慢。
出现一个新的，又有一个。
两个，三个，四个，它们来得太快，都数不过来了。
有两个正在一起出现。
那边，第三个加入了它们。
哎呀，已经没有点了。
它们聚在一起，形成了一片。
是啊，他本该有个同伴的。
如果加布里埃尔打破过北方的寂静，他们就会站在一起了，手牵手，站在巨大的白色君主山前。
上帝会评判他们的，上帝会评判他们！
然后珀西·卡斯费特闭上眼睛睡着了。
只是肉而已
他溜达到拐角处，来回扫视着这条交叉路，却什么也没有看到，只有在一个个十字路口处那路灯照射下的安全之地给人些许慰藉。
接着，他又按原路溜达回去了。
他像个人影一般，在半明半暗间悄无声息地潜行，没有多余的动作。
他也十分警觉，就像丛林中的野兽，极其敏锐、敏感。
黑暗中，若他的周围有其他人活动，动作要比他更隐蔽才能不被他察觉。
他不仅能够洞察有关当前国家大事的宣传，还能够更加微妙地感知近旁的环境。
刚才他在一所房子前驻足片刻，就知道里面有孩子。
而知道这些，他并不需要费什么力气。
就这一点来说，他甚至都没意识到自己知道了，因为他对房子的印象太玄妙了。
然而有时，不知什么跟房子有关的行为就会迫使他认定房子里就有孩子。
他熟知这片街区，自己却全然没意识到。
同样，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判断出从交叉路那边传来的脚步声没什么危险。
还没看到那个步行的人，他就知道这人只是有事耽搁了，这会儿正匆忙赶路回家。
步行的那个人在交叉口露面，沿街越走越远，最后消失不见了。
一直观察着街上动静的这个人注意到，街角房子的窗户里突然有火光闪现，随之渐暗，于是他判断出那是火柴将要燃尽了。
这是他对常见现象有意识地作出的判断，而他的脑海中又闪过了一个想法，“想知道几点了。”另一幢房子的一个房间里也亮起了灯。
灯光暗淡平稳，他感觉那是间病房。
他对位于对面街区中间的那幢房子特别感兴趣。
这幢房子是他最为留意的。
不管他朝哪个方向看，也不管他向哪个方向走，最后，他的视线总会回到这幢房子上，脚步也总会停在它的跟前。
除了门廊上方的一扇窗子开着外，这房子没什么特别的。
没什么东西进去或者打里面出来。
什么事也没发生。
没有一扇窗子里透着灯光，或是灯光亮了又灭了。
可这就是他要考虑的关键。
每次预卜一下街区的状况后，他都会回到这幢房子这儿。
尽管他能感知别的事情，却对这种能力不够自信。
自己的处境危险，他很清楚。
行人偶然过路时，尽管他没受到脚步声的打扰，却也像只胆怯的鹿一样紧张敏感，容易受到惊吓。
他知道可能还有其他人在黑暗中潜行以探听消息——这些人和他一样动作灵活、感觉敏锐，也能够预卜未知。
沿街看去，他瞥见远处有什么东西在动。
他知道那不会是回家晚了的人，而是威胁，是危险。
他朝着街对面的房子吹了两声口哨，接着像个影子似的渐渐消失在去往街角的方向，然后躲进了街角。
他就停在那里仔细观察着周围。
定了定神，他从街角回头望过去，仔细端详着那移动着的，不断靠近的物体。
他预测得没错，那是个警察。
这个人沿着交叉路溜到下一个街角，并在街角的掩护下观察着自己刚刚离开的那个街角。
他看见警察从那儿路过又径直沿街走了下去。
他顺着警察的路线走，在下一个街角处又看着警察经过，之后照原路返回。
他朝着街对面的房子吹了一声口哨，过段时间又吹了一声。
之前的两声口哨意在警告，这次的口哨声是让里面的人安心。
他看到门廊顶上一个黑色的硕大轮廓慢慢顺着柱子下来了。
接着那轮廓走下台阶，穿过狭小的铁门，沿着人行道向前走去，逐渐显出了人的身形。
放哨的人仍在街的这边，与对面那个人并排着向拐角处走去，走到那儿时穿过街道与他会合了。
站在他攀谈的这个人身边，他显得很矮小。
“事办得怎么样了，马特？”他问道。
那个人含含糊糊地嘟囔着，静静地走了几步。
“我想我搞到宝贝了。”他说。
吉姆在黑暗中低声笑了笑，等着下文。
走了几个街区，他等得不耐烦了。
“哎，东西怎么样啊？”他问道，“你这次到底弄到多少？”
“我哪有时间算呀，不过挺值钱的。
吉姆，我能告诉你的就这么多，挺值钱的。
我没去想它到底值多少钱。
等我们回到房间再说吧。”
在下一个交口路口处，吉姆在路灯的灯光下热切地看着他，注意到他脸上的表情不太高兴，左胳膊也不大对劲。
“你胳膊怎么了？”他问道。
“让那个小个儿家伙给咬了一口。
希望我不会得狂犬病。
有时候让人咬了就会得狂犬病，不是吗？”
“和你搏斗了，嗯？”吉姆追问道。
那个人却只是嘟嘟囔囔。
“想从你那儿知道点儿什么真是难死了。”
吉姆不耐烦地冒出句话来，“和我说说吧，和我说说又不赔钱。”
“我想我是把他掐死了。”他回答道。
接着他又解释说，“他听到我的动静醒了。”
“你做得很利索，我一点儿声音也没听见。”
“吉姆，”另一个人很严肃地说，“这可是杀头的事啊。我把他解决了，不过也是不得已啊。
谁让他听到我的动静醒了呢。
你得让我躲一阵子。”
吉姆会意地轻轻吹了声口哨。
“之前你听见我吹口哨了吗？”他突然问。
“当然。
那时我都办好了，正要出来呢。”
“刚才是个警察。
不过他一点儿也没注意到。
他正好路过那儿，不过没停步，一直走到没影了。
然后我就回来给你放了信。
之后什么事耽搁你这么久？”
“我等着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马特解释说，“听见你又吹了声口哨，我太高兴了。
干等着可是不好过。
我只好坐在那儿想啊想啊......唉，想各种各样的事儿。
人能想这么多事儿真是不容易。
可过了一会儿偏偏有只可恶的猫围着房子转，叫得我心烦。”
“而且还很值钱！”吉姆高兴却又不着边际地大声说道。
“我明确地告诉你，吉姆，很值钱。
我也急着想再看一眼。”
两个人不知不觉地加快了步子。
不过他们还是很谨慎，没有放松警惕。
为了避开警察，他们两次改道，确定没人看见的时候才闪进市中心一栋廉价公寓房的门厅。
进了顶层自己的房间，他们才划着火柴。
吉姆点灯的时候，马特锁上了门，还插上了插销。
转过身来，他发现同伴正期盼地等着。
马特看见另一个人这么急切，自顾自地笑了笑。
“这个手电筒还能用。”他说着掏出一个小手电筒，检查了一下。
“不过我们得弄块新电池。
手电的光很弱了。
刚才有一两回我都觉得它会把我丢在黑暗中了。
那房子的布局又很奇怪，我差点儿走丢了。
他的房间在左边，我都有点儿被弄糊涂了。”
“我告诉你了是在左边。”吉姆打断他说。
“你跟我说的是在右边。”
马特接着说，“我想我知道你和我说了什么，这是你画的地图。”
他在马甲兜里摸了摸，掏出一张折起来的纸条。
他一边打开，吉姆一边弯下身子来看。
“我还真弄错了。”他承认道。
“你当然是弄错了，叫我猜了好一会儿呢。”
“不过现在没什么关系了，”吉姆大声说，“让我看看你都弄了些什么。”
“还有关系，”马特反驳说，“关系重大......
对我来说。
风险都是我担着。
我深入虎穴，你却只是呆在大街上。
你可得长点儿出息，再仔细点儿。
好了，叫你看看。”
他松松垮垮地把手伸进裤兜里，掏出一把小钻石。
他将钻石撒在油腻的桌子上，排成亮闪闪的一溜儿。
吉姆发出一声咒骂。
“这不算什么，”马特得意洋洋地说，“我还没开始呢。”
他从一个又一个的兜里不断掏出战利品。
好多钻石包在麂皮里，比头一把的要大。
他从一个兜里掏出一把切割得很小的宝石。
“不值钱的东西。”他一边把它们单独撒在桌子上的一块地方，一边说道。
吉姆检查着。
“都一样啊，它们零售一个也就几美元。”他说，“就这些吗？”
“还不够多吗？”另一个人不满地反问道。
“当然够多了，”吉姆毫无异议地回答道，“比我预料的要好。
我觉得这一堆至少得值一万。”
“一万，”马特冷笑着说，“它们得值两万，况且我还不懂珠宝。
看这个大家伙！”
他带着行家的架势从这堆闪烁的珠宝里挑出那一个，拿到灯前掂量着，鉴定着。
“这一个就得值一千。”吉姆很快给出了判断。
“一千你个奶奶，”马特轻蔑地回答，“三千你也买不下来。”
“让我清醒清醒！我不是在做梦吧！”宝石的光芒映在吉姆的眼睛里，他开始挑出大个的一一检查。
“咱们是富人了，马特——咱们要成为上流社会的常客了。”
“得多少年才能花完啊。”这是马特更实际的想法。
“可想想我们会过得多好！什么都不用做，就是花钱，一直到花光它们。”
马特的眼睛开始放光了，虽然有些忧郁，却也是他冷漠的本性使然。
“我告诉过你了，我没去想会值多少钱。”他低声说。
“这下可发大财了！发大财了！”另一个人更加狂喜地说。
“我差点忘了。”马特说着把手插进了大衣里面的兜里。
一串大珍珠从包着的绵纸和麂皮里冒了出来。
吉姆几乎都没看一眼。
“它们可值钱了。”他说道，接着又看看钻石。
两个人都沉默了下来。
吉姆摆弄着珠宝，用手指把它们分成堆，又在桌子上平摊开。
他瘦削、枯槁、紧张、暴躁、敏感而且贫血——是个典型的贫民区孩子，样子丑陋古怪，小眼睛，脸上永远是一副极度饥饿的样子，样子粗鲁野蛮、鬼鬼祟祟，堕落的标记已经渗透到骨子里了。
马特没去摆弄那些钻石。
他用手托着下巴坐在那儿，胳膊肘撑在桌子上，对着一堆堆闪耀的珠宝用力地眨着眼睛。
他和另一个人格格不入。
他不是在城市里长大的。
他肌肉结实，身体多毛，论力气和长相都像个大猩猩。
对他来讲，没有什么是他没见过的。
他的眼睛圆圆的，间距较宽，似乎透着一种强烈的兄弟之情。
这种眼神激发了信任感。
可是再仔细一看就会发现，他的眼睛有点儿太圆了，两眼间的距离也有点儿太宽了。
他有些过了头，失了常态，他的样貌掩盖了真实的自己。
“这一堆得值五万。”吉姆突然说道。
“值十万。”马特说道。
屋子里又平静下来，过了好长时间这种平静才又被他打破。
“他到底把它们放在房子里哪儿了？——这是我想知道的。
我以为他把它们都放在仓库的保险箱里了。”
马特刚还在回想被掐死的那个人的样子，就是在暗淡的灯光下最后又看了他一眼时的样子，可是提到他，马特并没有吓一跳。
“没什么可说的。”他回答道，“他可能正准备丢下自己的同伴。
要不是咱们的意外出现，他早上可能要出发去什么地方。
我想好人中的小偷不会比坏人里的少到哪儿去。
在报纸上总能读到这样的事儿，吉姆。
同伴之间总是自相残杀。”
另一个人的眼神里有些奇怪和紧张。
马特注意到了这点，可并没有表现出来，问道：
“你想什么呢，吉姆？”
吉姆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没什么，”他回答说，“我只是在想这多可笑呀——他居然把所有的珠宝都放在家里。
你问这个干嘛？”
“不干嘛。
我就是好奇，没别的。”
屋里安静了下来，吉姆偶然一声低沉而神经质的傻笑又打破了这种安静。
摊开的宝石让他激动不已。
他倒不是觉得它们美。
他就没觉出它们本身有多美。
可他突发奇想，从宝石幻想到了宝石可以带给他的生活的快乐；他病态的心理和病弱的肉体上所有的欲望都被宝石带来的希望点燃了。
他由宝石璀璨的光芒遐想到日日欢歌纵饮的华美城堡，想到这儿自己都被吓了一跳。
然后他就傻笑了一声。
太不靠谱了，不会是真的。
可它们就在自己跟前的桌子上闪耀着光芒，煽动着他欲望的火焰，于是他又咯咯笑了起来。
“我觉得咱们最好还是数数。”马特突然说，一边把自己从幻想中拉了回来，“你看着我数，并且确保公正，因为你我之间办事得光明正大的，吉姆。
明白吗？”
吉姆不喜欢这样，他的眼神出卖了自己，而马特也不喜欢他从同伴眼里所看见的。
“明白吗？”马特重复了一遍，几乎是用威胁的口气。
“咱们之间不是一直都是光明正大的吗？”另一个人为自己辩护道，想要摆脱加到他身上的背叛之名。
“穷困的时候做到光明正大是没什么代价的，”马特反驳说，“有钱了的时候才算数。
咱们身无分文的时候不得不做到光明正大。
现在我们有钱了，就得有商人的样子——正经的商人。
听明白了吗？”
“我也是这么想的。”吉姆表面上同意，可在他空洞的心底深处——他自己也控制不住——荒唐杂乱的念头在翻腾着，就像是困兽一样。
马特走到双眼煤油炉灶后面的食品架那儿。
他将一个纸袋里的茶叶都倒了出来，又倒空了另一个装着辣椒粉的袋子。
他拿着袋子回到桌边，将两种大小的小钻石分别装到里面。
接着，他数了数大的宝石，拿绵纸和麂皮包了起来。
“一百四十七颗大的，”他列出了清单，“二十颗头号大的，两颗大家伙和一颗特大的，几把小的，还有些不值钱的。”
他看着吉姆。
“没错。”吉姆回答。
他把数目写在一张备忘录上，又抄了一份，一张给同伴，另一张留给自己。
“仅作参考。”他说。
他又走到食物架那儿，把一个大袋子里的糖倒了出来。
他将大大小小的钻石都塞到这个袋子里，又拿印花大手帕包起来，掖在自己的枕头底下。
之后，他坐在床边上，脱了鞋子。
“你真认为它们值十万吗？”吉姆正解着鞋带，却停下来抬头问道。
“当然，”他回答说，“我在亚利桑那州见过一个舞女，她就戴着些大钻石。
不过那不是真的。
她说要是那些是真的自己就不用来跳舞了。
说真的得值五万，她身上所有的加一起才十几块钱。”
“谁还会为了生计去工作？”吉姆得意地问。
“拿一把就不用工作了！”他冷笑着说。
“即使我一辈子像只狗似的卖命挣钱，把工资全攒起来也不到今晚的一半。”
“就拿你刷盘子的营生来说，一个月你也挣不了二十块。
你说得有些离谱，可就是这个理儿。
谁喜欢干谁干。
我年轻的时候还傻乎乎地去放牧，一个月才挣三十块钱。
哈，现在我老了，我可不再放牧了。”
他睡到了床的一边。
吉姆熄了灯，接着躺在了另一边。
“你的胳膊怎么样了？”吉姆关切地问道。
这样的关心倒是不大寻常，马特注意到了，回答说：
“我觉得不会有得狂犬病的危险。
你问这个干嘛？”
吉姆感到自己一阵心虚，小声地骂对方的问题怎么问得这么讨厌，但却大声地回答说：
“没什么，只是一开始你看上去好像挺害怕的。
你那份准备用来干什么，马特？”
“在亚利桑那州买个大牧牛场安顿下来，雇别人来给我放牧。
我就是喜欢看有些人冲着我讨工作，让他们都见鬼去吧！
现在你也给我住嘴，吉姆。
我买下那个牧场还要些时间。
现在我要睡觉了。”
可吉姆好长时间都没睡着，一直在紧张地抽动；他焦躁地翻着身子，每次刚要睡着，身子一翻又清醒了。
闭着眼睛钻石仍在眼前闪烁，光芒太过耀眼。
马特虽然体格健壮，可睡得很轻，就像只睡觉时也保持警觉的野兽；吉姆注意到自己每动一下，他的同伴也会跟着动，足以表明他感觉到了，而且随时都可能会醒过来。
说到这个，吉姆其实常常都不知道另一个人是不是醒着。
马特突然说话了，这表明他完全清醒着，他轻声对吉姆说：“呀，吉姆，快睡吧。
别担心珠宝，它们跑不了。”
而吉姆还以为那时候马特肯定已经睡着了呢。
上午晚些时候，吉姆刚动了一下马特就醒了，之后随着吉姆的翻身他一直醒醒睡睡，直到中午两人才一起起床，开始穿衣服。
“我出去买报纸和面包，”马特说，“你来煮咖啡。”
吉姆一边听着，他的目光不自觉地从马特的脸上游离到了枕头那儿，底下就是拿印花大手帕包着的包裹。
马特的脸随即变得和野兽一样。
“这么说吧，吉姆，”他咆哮着说，“做人就得光明正大。
你要是耍什么卑劣的手段，我会收拾你的。
你明白吗？我会活活地吞了你，吉姆。
这你清楚。
我会咬中你的喉咙，像吃牛排一样吃了你。”
他晒伤的皮肤因血液涌动而黝黑，怒吼中他的嘴唇咧开，露出让烟草熏黄了的牙齿。
吉姆颤抖着，不自觉地往后退。
他从眼前的这个人身上看到了杀气。
不过是昨天晚上，这个黑脸人才亲手干掉了那个人，而这丝毫没耽误他睡觉。
吉姆心里清楚自己偷偷摸摸，不够光明正大，也清楚自己一连串的想法都有让他受到恫吓的理由。
马特出去了，可他还在颤抖。
仇恨扭曲了他的脸，他轻轻地朝着门口咒骂了几句。
他想起了那些珠宝，急忙跑到床边去摸枕头下大手帕包着的包裹。
他用手指压了压，确定钻石还在里面。
他放心了，马特没把它们带走，于是他内疚地看看煤油炉，准备开始煮咖啡。
接着，他匆忙点着了炉子，把咖啡壶拿到水槽那儿接满水，放在炉火上。
马特回来时咖啡正好开了，他切好面包，又把一条黄油放在桌上，而吉姆则在倒咖啡。
马特坐下来，喝了几口咖啡，才从衣兜里掏出了早报。
“咱俩猜的差远了，”他说，“我告诉你了我看不出它们值多少钱。
看这儿。”
他指着头版头条新闻。
“布雅诺夫的报应来得快，”他俩读道，“抢劫同伴，却又在睡梦中被杀。”
“这下知道了，”马特喊道，“他抢劫了自己的同伴——就像小偷那样下流。”
“价值五十万的珠宝丢失。”吉姆大声地读着。
他放下报纸盯着马特。
“我就是这么跟你说的，”另一个人说，“我们哪里懂珠宝啊？
五十万！——我估摸着最多也就值十万。
读啊，接着读完。”
他们头挨着头静静地读下去，咖啡都没喝，变凉了，在读到一些用显著的字体字号印刷的信息时，两人还会不时地突然叫嚷起来。
“我是真想看看早上梅茨纳打开仓库保险箱时的表情。”吉姆幸灾乐祸地说。
“他立马打碎了布雅诺夫房子里的祭坛，”马特解释道，“接着读啊。”
“原计划于昨夜十点乘萨尤达号驶往南太平洋——汽船由于要支付额外运费推迟航行——”
“所以咱把珠宝弄到了自己的床上。”
马特插了一句，“只是运气而已——就像是从五十个人里面选一个赢家。”
“萨尤达号是今天早上六点出航的——”  “他没赶上，”马特说，“我看见他的闹钟定在了五点。
我会有充足的时间......只要我抓紧点儿，再把他的闹钟取消。
接着读。”
“阿道夫·梅茨纳陷入绝望之中——享誉盛名的海索恩珍珠项链——每颗珍珠都经过千挑万选——专家估价五万至七万美元。”
吉姆停下来，一脸严肃，恶俗地咒骂了几句，最后说道：“这些牡蛎蛋值那么多钱啊！”
他舔了一下嘴唇又接着说：“它们太美了，没错。”
“硕大的巴西宝石，”他继续往下读，“八万美元——许多贵重的宝石都是上等货——几千颗小钻石足足价值四万块。”
“不懂珠宝就更应该弄懂。”马特愉快地笑着说。
“侦探的推断，”吉姆读道，“小偷一定是知道了——他们很聪明，密切留意着布雅诺夫的行动——一定得知了他的计划，于是尾随他回到住所，享受他抢劫的成果——”  “聪明——厉害！”
马特破口而出，“人就是这么出名的......
报纸的造势。
我们怎么知道他抢劫了自己的同伙呢？”
“不管怎么说，咱们得到了东西。”
吉姆咧嘴一笑，“咱再瞧瞧它们。”
他亲自确定门锁着，插销也插上了，马特把用大手帕包着的包裹拿了出来，放到桌子上打开。
“难道它们不美吗！”吉姆看到珍珠感叹着说，一时间他的眼里只有珍珠了。
“按专家的话说，这些得值五万到七万美元。”
“女人喜欢这些东西。”
马特说，“为了得到它们，她们什么事都可以做——出卖自己，杀人，任何事。”
“就和你我一样。”
“和你可不一样。”马特反驳说，“我会为了它们去杀人，但不是为了这些东西本身，而是为了它们能够给我带来的好处。
这就是区别所在。
女人想要的是珠宝本身，而我想要珠宝是为了得到女人和女人能带给我的东西。”
“幸亏男人和女人想要的不一样。”吉姆说。
“这样才有了买卖，”马特赞同地说道，“人们需要的东西不一样。”
下午吉姆出去买吃的。
他走后，马特收拾了一下桌上的珠宝，又照原样包好，放到枕头下面。
之后他点着煤油炉，准备煮水冲咖啡。
几分钟后，吉姆回来了。
“太意外了，”吉姆说，“大街上，商店里，人们都还和往常一样。
没什么变化。
我一副百万富翁的模样在大街上招摇过市，也没人看我或者怀疑我。”
马特不以为然地嘟囔了声。
同伴脑子里的奇思怪想，他一点也不明白。
“你买到上等腰肉牛排了吗？”他问道。
“当然，有一寸厚呢。
真是好东西，看看。”
他打开牛排的包装，举起来给对方看。
接着他冲好咖啡，摆好餐具，马特则煎着牛排。
“别放太多辣椒粉，”吉姆提醒他说，“我不习惯你墨西哥式的烹饪方法，你放调味料时总是弄得很辣。”
马特哼地笑了声，继续煎着牛排。
吉姆先把咖啡倒进一个有刻痕的瓷杯里，接着把马甲兜里用米纸包着的粉末全倒了进去。
他暂时背对着同伴，不敢回过头看他一眼。
马特将一张报纸铺在桌子上，在报纸上搁下滚烫的煎锅。
他把牛排切成两半，吉姆和自己一人一半。
“趁热吃吧。”
他提议说，然后拿起刀叉自己开了个头。
“真好吃，”吃了第一口吉姆评论道，“可有件事我得和你直说。
我是绝不会去亚利桑那州那牧场看你的，所以你也不用叫我了。”
“怎么了？”马特问。
“这破玩意，”他回答道，“你牧场那儿的墨西哥烹饪我可受不了。
要是有来世，我可不吃这个折磨自己。
该死的胡椒粉！”
他笑了笑，使劲地吹气好让火辣辣的嘴里凉下来，然后喝了些咖啡又接着吃牛排。
“你怎么看来世，马特？”他稍后问道，一边暗自纳闷为什么另一个人碰也不碰自己的咖啡。
“哪有来世，”马特回答说，他放下刀叉喝了第一口咖啡，“没有天堂也没有地狱，什么也没有。
你只有这一辈子。”
“之后呢？”吉姆出于一种病态的好奇心追问着，因为他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很快就要死了。
“之后呢？”他又问。
“你见过死了两个星期的人吗？”另一个人问道。
吉姆摇摇头。
“可我见过。
他就像咱们现在吃的这牛排一样，之前还在地上活蹦乱跳的，可现在却只是肉而已，仅此而已，就只是肉。
你和我，还有所有人都会变成——肉。”
马特把一整杯咖啡一饮而尽，然后又倒了一杯。
“你怕死吗？”他问。
吉姆摇摇头。
“怕有什么用？再说我又不会死，这辈子死了，我下辈子再活——”
“下辈子还接着偷东西、骗人、哭哭啼啼的，就这样一直下去吗？”马特嘲笑着说。
“可能我会变好的，”吉姆怀抱着希望说，“可能来世就用不着偷东西了。”
他突然停下来直直地盯着他，一脸恐惧的表情。
“怎么了？”马特问。
“没什么，我只是在想——”吉姆努力回过神来，“想死亡，没别的。”
可是他甩不掉那让他一阵惊吓的恐惧。
那就好像是看不见的忧郁从他身边经过，在他身上投下了无形的影子。
他有一种预感。
不祥的事情要发生了。
灾难的气息在空气中弥漫。
他盯着桌子对面的人。
他想不明白。
是不是他弄错了，给自己下了毒？不，马特拿的是有刻痕的杯子，而他绝对是在有刻痕的杯子里下的毒。
他接下来又想，这不过是他自己的想象而已。
他的想象以前就曾经骗过自己。
傻啊！一定是自己想象的。
肯定会发生什么，但是会发生在马特身上。
马特没喝完一整杯的咖啡吗？
吉姆的脸色亮起来了，他吃完牛排，又拿面包蘸剩下的肉汁。
“我还是个小孩儿的时候——”他开口说道，但却突然停了下来。
那看不见的忧郁又搅得他心烦意乱，他整个人也因为预感到即将来临的噩运而颤抖起来。
他感觉身上的肉好像要被撕裂一般，肌肉看上去都快要抽搐起来了。
他突然往后一坐，又猛得向前一倾，胳膊肘压在桌子上。
浑身的肌肉都隐隐约约地在颤抖。
那感觉就像是秋风即将来临时，秋叶刚开始飒飒作响。
他咬紧了牙。
又来了，他的肌肉一阵阵地绷紧。
他体内泛起恶心的感觉，于是恐慌起来。
他的肌肉已经不受他控制了。
它们又开始一阵阵地绷紧，根本不服从他的意志，因为在他的意志里是希望肌肉不要绷紧的。
他的体内正剧烈变化着，混做一团；紧绷的肌肉好像要将他一把抓住；他无力控制自己，恐惧的感觉在体内升腾起来，背后一阵凉意侵袭而来，额头上已经渗出了汗。
他四处扫视了一下屋子，屋里的每一件东西都让他感到又熟悉又陌生。
这感觉就好像自己刚刚长途旅行归来一样。
他看看桌子对面的同伴，马特正看着他笑。
惊恐的表情浮现在吉姆的脸上。
“上帝啊，马特！”他惊叫道，“你没给我下毒吧？”
马特笑了笑，还是看着他。
症状接着又发作了，可吉姆并没有失去意识。
他肌肉紧绷，抽搐着缩成一个个硬块，每收紧一下都那么疼，他在这种残暴的撕扯中就要被击垮了。
这时他才想起马特刚才不太对劲。
他也用了同样的手段。
他的脸上没有了笑容，取而代之的是专注的神情，好像是在倾听内心的声音，并试图悟出其中的预言。
马特站起来，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接着又坐下。
“你下的毒，吉姆。”他平静地说。
“可我没想到你会设法报复我。”吉姆责怪地回答说。
“啊，我报复对了，”马特说，他紧紧地咬着牙，浑身颤抖。
“你给我下的什么毒？”
“士的宁。”
“和我给你的一样，”马特主动承认，“真是太乱了，不是吗？”
“你撒谎，马特，”吉姆抗辩说，“你没有给我下毒，对吧？”
“我当然给你下了毒，吉姆，而且我给你下的量不多不少。
我把它放在你那半牛排里煎了，如你所愿，不着痕迹。
——别动！你要去哪儿？”
吉姆冲向房门，要拉开插销。
马特一下子窜了过去，一把将他推开。
“药店，”吉姆喘着气说，“药店。”
“不，你不准去，你就呆在这儿。
可不能跑到大街上，上演一出中毒的闹剧——这些珠宝还藏在枕头下面呢。
明白吗？
就是你死不了，也会落入警察手里，还要解释半天。
催吐药能解毒。
我和你一样难受，我要吃点儿催吐药了。
就算去了药店，他们也只会给你开点儿催吐药。”
他把吉姆推回屋里，插上插销。
他穿过房间走到食品架旁，一只手擦了一下额头，把珠串似的汗滴一甩。
汗水溅到地上都听得见声音。
马特拿着芥末罐和一个杯子跑到水槽边上，吉姆极度痛苦地看着。
他调了一杯芥末水喝下。
吉姆跟过来，伸出颤颤巍巍的手去够空杯子。
马特又把他推开了。
他调着第二杯，问道：
“你认为我喝一杯就够了吗？等着我喝完吧。”
吉姆蹒跚着朝门那边挪动，可是被马特拦下了。
“要是你敢乱动那扇门，我就扭断你的脖子。
明白吗？
你要喝的话得等我先喝完。
而且就算它解了你的毒，我照样会扭断你的脖子。
你怎么着都没机会了。
我跟你说过多少回了，陷害我会有什么下场。”
“可你也陷害我了。”吉姆费力地说。
马特喝着第二杯，没搭理他。
汗水都流进吉姆的眼睛里了，他勉强看得见走到桌子那儿的路，给自己拿了只杯子。
可马特正调着第三杯，和刚才一样，又把他推到一边。
“我告诉过你了，要等我喝完，”马特咆哮着说，“闪开。”
吉姆一边扒着水槽以支撑抽搐着的身体，一边渴望弄到那救命的黄色调和物。
他全凭意志才能站着抓住水槽。
他挣扎着弯下身子，让自己坐到地上。
马特喝下第三杯，费力地靠近一把椅子坐了下来。
第一阵发作缓了下来。
折磨他的抽搐渐渐平息。
他把这效力归功于芥末和水。
不管怎么说，他安全了。
他擦了擦脸上的汗，趁着不发作的这会儿功夫得空好奇起来。
他看着同伴。
吉姆一阵抽搐，把手中的芥末罐给晃掉了，芥末全洒在了地上。
他弯下身来用杯子去舀些芥末上来，紧接着又一阵抽搐让他俯身倒在地上。
马特笑了笑。
“坚持弄啊，”他给他鼓着劲，“就是这东西，它把我治好了。”
吉姆听见他的话转过身来，一张脸在痛苦和恳求的折磨下都扭曲得变了形。
抽搐一阵接着一阵，直到让他痉挛了起来，在地上打着滚；芥末把他的脸和头发都染黄了。
看到这一幕，马特沙哑地大笑起来，可笑着笑着却停下了。
一阵颤抖席卷了他的全身。
又开始发作了。
他站起身来，踉踉跄跄地走到水槽旁，食指摸索着想要催吐，可只是徒劳。
最后，他紧抓着水槽，就像吉姆刚才那样，生怕摔到地上。
另一个人的那阵发作过去了，他坐起身来，虚弱得像要昏过去了，都没劲站起来。他的额头上滴着汗，嘴上有一层黄色的沫沫，那是他打滚的时候让芥末给染的。
他用指关节揉揉眼睛，喉咙里发出呻吟声，好像在呜咽。
“你干嘛哭鼻子？”
马特在痛苦中问道，
“你要做的就是等死，等你死了，你就是死了。”
“我......没有......
哭鼻子，是......芥末......刺得......我眼疼。”吉姆喘着气，说话慢到了极点。
这是他最后一次能够说出话来。
之后，他就含含糊糊说不清了，胳膊颤抖着在空气中乱挥，又一阵抽搐让他瘫在了地上。
马特挣扎着回到椅子上弯起身子来，胳膊紧紧地抱着大腿，身上的每块肉都像要撕裂一般，他挣扎着。
他挺过了这阵抽搐，可全身冰凉，没了力气。
他去看另一个人怎么样了，发现他已经躺在那儿不动了。
他想自言自语着开个玩笑，想最后一次不屈地幽默生命一把，可是话已经连不成句。
他意识到催吐药不管用，只能去药店。
朝门那儿看了看，他好不容易站起身来。
他抓住椅子，没让自己倒下。
可抽搐又发作了。
发作的时候，他全身都要散架了，身子也扭成了一团，于是他抓住椅子，推着它在地上挪动。
等到了门前，最后一丝意志也离他而去。
他转动钥匙，拨开了一道插销。
他又去摸索第二道插销，可没摸到。
之后，他把整个身子都倚靠在门上，慢慢地滑落到了地上。
带翅膀的勒索信
彼得·温闭着眼睛舒服地仰靠在书房里的椅子上，脑子里沉思着一个不久将要进行的活动计划，他想要借此活动引起一帮有敌意的金融家的关注。
前一天晚上他就想出了计划的核心思想，这会儿他正沉醉于设计其中的细枝末节。
通过掌控一家内陆银行、两间百货商店和几个伐木场，他能够进而控制某一小段目前连名字都没有的偏僻铁路支线，但在他手里，这段支线将成为左右更大范围内局势的关键，涉及的主干线英里数几乎比前面提到的小段支线上的道钉还要多。
这个主意太简单了，以至于他想到时几乎要笑出了声来。
难怪他那群精明的宿敌们都忽视了这个想法。
书房的门开了，一个瘦削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他视力不好，戴着眼镜。
在他手里有一个信封和一封打开了的信。
作为彼得·温的秘书，他为老板筛选、分类和归纳信件是职责所在。
“这是早晨送来的信。”
他抱歉地开口说道，脸上略带笑意，“当然并没有什么大事，但我想您可能会愿意看看这封信。”
“念给我听。”彼得·温命令道，没有睁开眼睛。
秘书清了清嗓子。
“这封信是7月17日发的，但没写地址，盖的是旧金山的邮戳。
文字写得也很不通顺，拼写一塌糊涂。
信是这样写的：
彼得·温先生：我心怀敬意，通过快递寄给您了一只价值不菲的鸽子。它是只鹭鹭——”
“鹭鹭是什么？”彼得·温打断他问道。
秘书窃笑。
“我确定我也不知道，但我想它一定是一种顶级品种。
信上继续写道：
给鸽子身上绑上几张千元钞票，然后把它放飞。
如果你照做的话，我就再也不会打扰你了。
如果你不照办，你会后悔的。
“信完了，没有署名。
我觉得这信能让您高兴高兴。”
“鸽子送来了吗？”彼得·温问。
“我确实从未想到过要询问这回事。”
“那就赶紧去问。”
五分钟后秘书回来了。
“到了，先生。
今天早晨到的。”
“那把鸽子带进来。”
秘书认为这件事是个恶作剧，但彼得·温在仔细检查过鸽子后却不这样认为。
“看看这鸽子，”他边说边抚弄着它，“看这修长的身体和细长的脖子，绝对适合运东西。
我怀疑我应该不曾见过比这更完美的鸽子了。
翅膀肌肉发达，十分有力。
就像我们这位匿名的来信者讲的，这是只鹭鹭。
真想自己养着它。”
秘书嗤嗤地笑了。
“为什么不呢？你肯定不会再让它飞回写信人那儿去了。”
彼得·温摇摇头。
“我会回信的。
没有人能威胁我，就算他们匿名来信或是做出一番蠢事来也不行。”
他在一张纸片上言简意赅地写了“去死吧！”几个字，签上名，然后把纸片放进了鸽子腿上的传送筒里，这是它考虑周到的主人早就绑好了的。
“现在让它飞走吧。
我儿子在哪儿？我想让他看看这次飞行。”
“他在车间里。
昨晚他就睡在那儿了，今天早晨他派人把早餐送了过去。”
“他迟早会拼掉性命的。”彼得·温边向阳台走去边说道，口气里半是严厉半是自豪。
站在宽阔的台阶顶上，他将这只漂亮的鸽子向高空抛去。
鸽子迅速扇动翅膀，迟疑地盘旋了片刻，然后飞上天空。
然而在高空中，鸽子似乎还是有些迟疑，而后它显然找到了方向，于是向东飞去，飞过了那片散布在绿地上的橡树林，那片绿地宛若公园。
“很美，很美，”彼得·温小声说，“我都有点儿希望它能回到我身边了。”
可彼得·温很忙，脑子里要盘算那些大计划，手头上还掌管着许多事务，所以他很快便忘了这个插曲。
三天后的晚上，他乡间别墅的左翼侧厅发生了爆炸。
爆炸不是很严重，没人受伤，但侧厅被炸毁了。
别墅里其他房间的窗户大都被震碎了，损失的范围很广。
六个旧金山的警探搭乘早晨第一班渡船来到现场。几个小时后，秘书突然万分激动地出现在彼得·温面前。
“它来了！”秘书气喘吁吁地说，他的额头上渗着汗珠，眼镜后的眼睛瞪得圆鼓鼓的。
“什么来了？”彼得问。
“那——那只鹭鹭鸟。”
这个金融家立刻就懂了。
“你有没有检查过是否有信件？”
“我正准备查看呢，先生。”
“那就继续吧，看你能不能找到我们这位爱鸽子的神秘朋友寄来的另一封信。”
信找到了。
上面写着：
彼得·温先生，我尊敬的先生：别干傻事。
要是你之前肯照办，你的小室也不会被炸了——我敬告你，同时送上同一只鸽子。
照上次说的做，谢谢。
把五张一千元的美钞绑在鸽子身上，然后放飞。
别喂它，也别想跟着它。
现在它可很会认路，飞得也很快。
如果你不照办，那就要当心了。
彼得·温真地生气了。
这次他没有再让鸽子帮他捎口信。
相反，他召集了所有的警探，并在他们的建议下，往鸽子身上绑上了重重的弹丸。
鸽子之前都是向东朝海湾飞去，一旦飞过水面上空，蒂伯龙最快的摩托艇就会受命追赶。
但鸽子身上负载的弹丸太沉了，还没飞到海岸，它就精疲力尽了。
之后他们又犯了让鸽子负载太轻的错误，鸽子飞到高空中，找到方向后一直向东飞越了旧金山湾。
它径直飞过了天使岛，而在这儿摩托艇因为得绕着岛走，所以把它跟丢了。
那天晚上，武装警卫在这片区域巡逻。
没有爆炸发生。
但第二天一大早，彼得·温就从电话里得知，他姐姐在阿拉梅达的家被烧成了平地。
两天后鸽子又回来了，这次是被放在一个看似装满了土豆的桶里运回来的。
同样，鸽子又带来了一封信：
彼得·温先生，我尊敬的先生：是我修整了下令姐的房子。
你招惹了魔鬼，不是吗？
这次你得给我一万块了。
金额每次都会上升。
别再往鸽子身上加些妨碍它飞行的重物了。
你肯定追不上它的，而且这对动物很残忍。
彼得·温就要承认自己被打败了。
警探们都无能为力，彼得不知道这个人下次又会袭击哪里——可能会是那些他亲近和爱护的人的生命。
他甚至打电话去旧金山那边，让人准备一万元的大额美钞。
但彼得·温有个儿子，叫小彼得·温。和他父亲一样，他也有着坚实的下巴，目光里都透着一种复杂而深邃的坚定。
他只有26岁，却已经是位堂堂男子汉了。这位金融家私底下对他是又爱又愁，时而为儿子超群的飞机技艺感到自豪，时而又怕他出事故，英年早逝，悲惨收场。
“等一下，爸爸，先别把钱送出去。”小彼得·温说道，“第八号飞机已经准备就绪，我终于知道怎样缩帆了。
这会成功的，而且这会成为飞行史上的革命。
速度——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同样还有起飞和升高所需的大面积支撑表面。
这两者我都已经具备。
一旦飞上高空，我就缩帆，就这样。
支撑表面面积越小，速度越快，这是兰勒发现的定律，而我把它应用在了实践中。
无风或是狂风的情况下我都能够驾驶飞机上升，通过控制飞机的不同部位，我几乎可以实现任何想要的速度。
特别是现在还有了新型桑斯特-恩多姆发动机。”
“你这些天真是接近拼命了。”父亲的话里满是鼓舞。
“爸爸，我来告诉你我真正要接近的是什么——九十英里每小时——是的，甚至是一百英里每小时的速度。
现在听我说！
我本来打算明天进行一次试飞。
但不需要两个小时，我今天就可以开始试飞。
今天下午我会处理好的。
把钱收好。
把鸽子给我，我会跟住它找到它的鸽房，不管在哪儿。
等一下，让我先跟技师谈谈。”
他打电话到车间，言简意赅地传达了命令，这让他父亲很满意。
真的，他这个儿子可是子肖其父，就像大木头上砍下来的小木片，而彼得·温对他自己这块大木头的内在价值可是毫不谦虚。
计时精确到了分钟，两小时后，年轻人已经准备好要起飞了。
胯部挂着的枪套里有一把大口径自动手枪，以备不时之需，手枪竖放着，拉上了保险。
他最后一次详细彻底地检查了一遍，然后坐上了飞机驾驶座。
他发动了引擎，随着一阵气体爆炸的巨大隆隆声，这架漂亮的飞机猛地掠过跑道冲上了天空。
飞机上升的同时向西飞去绕着圈，他来回盘旋并做了一些调整的飞行动作，为比赛的正式开始做准备。
比赛的开始取决于鸽子。
彼得·温抱着它。
这次它身上没有绑弹丸，而是在腿上紧紧地系了半码鲜艳的丝带——好让飞机更容易追踪它的飞行。
彼得·温松开了手，尽管有丝带的轻微牵绊，鸽子还是轻松地飞上了天空。
它的行动尽在掌握之中。
这是它第三次特意往家飞了，它知道路线。
飞到数百英尺的高空时，鸽子开始按既定路线径直向前飞去。
飞机也从刚才的弧形线路转为了直线行驶，紧紧跟着鸽子。
比赛开始了。
彼得·温抬头看去，只见鸽子把飞机远远地抛在身后。
然而他又看见了别的。
飞机在一瞬间忽然变小了。
它收起了帆。
飞机设计中高速的特点显现出来了。
起飞时飞机需要大面积地伸展表面，与那时不同，现在飞机变成了一种机身较细，像鹰一般的单翼飞机，靠两个极窄的长机翼保持平衡。
当小温忽然收帆时，他也不禁一惊。
这是他新装备的处女秀，虽然早就料到速度会有提升，但他没想到提升的幅度竟如此惊人。
这比他想象的还要好，在自己意识到之前，他已经紧紧地跟在鸽子身后了。
那小家伙吓坏了，它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鹰，于是立刻向上猛冲，就像别的鸽子遇见鹰时的反应一样，总想奋力飞到鹰的上面。
飞机拐了几个大弯跟了上去，越飞越高，直冲云霄。
要从下面仰视鸽子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而小温一刻也不敢让鸽子逃离自己的视线。
他甚至把帆张开，好更快地上升。
他们一直，一直向上飞，直到鸽子出于本能下降时撞到了追赶它的敌人的背部。
一下就够了，因为它显然发现这机器平滑的布面没有生命可言，于是它不再高飞，转而径直向东飞去。
信鸽在飞翔过程中可以达到非常高的速度，所以温再次收帆。
令他满意的是，他发现自己又一次追上了鸽子。
但这次他迅速抖开了一部分已经收起来的帆，并及时减速。
从那时起他就知道，这个目标已经被他牢牢盯住；也是从那时起，他开始无意识地哼起歌来，并在接下来的飞行中时不时下地唱着。
歌是这样唱的：“大获成功呀大获成功，我是怎么说的——大获成功。”
即便是这样，飞行也不是一帆风顺的。
空气充其量只是种不稳定的介质。转过一个锐角，他冲进了一股气流中，一切来得毫无征兆，而他判断出这是从金门海峡风口涌过来的海湾气流。
他的右机翼最先感觉到气流——一阵急促猛烈的风吹得单翼机上升并倾斜，眼看就要让它倾覆。
但他小心翼翼地驾驶着飞机，迅速但又不会过快地调整了翼尖的角度，放下前方的水平方向舵，转动了后方的垂直方向舵，以应付使机身斜倾的风力，这一切都做得游刃有余。
飞机恢复平稳之后，他知道此刻自己已经完全处于无形的气流之中了，于是他再次调整翼尖，在他困窘的片刻间飞机已迅速驶出险境。
鸽子径直向阿拉梅达郡的海岸飞去，就在这片海岸附近，温又遭遇了一次小事件。
他跌进了风眼里。
之前的飞行中他也曾掉进过风眼，但这次的风眼比他以往遇见的要大得多。
他双眼紧盯着系在鸽子身上的丝带，通过那抹飘动的颜色他判断出飞机正在下落。
随着下落，他的胸口又出现了那种熟悉的下坠感觉，那是他小时候第一次乘急速升降台的时候就知道的感觉。
但在飞行的众多秘诀中，温还学到了，要向上飞有时候需要先下降。
空气还是拒绝托住他。
与其冒险在没有支撑的情况下做无用的挣扎，他选择随风而动。
他头脑镇定，手稳稳地压低了前面的水平方向舵——尺度拿捏得刚刚好，不多分毫——单翼机先是向前俯冲下去，然后从上空急转直下。
飞机下落时就像刀身锐利地划过，速度每分每秒都在急剧增加。
这样，他积聚了自救所需的动量。
突然把两个水平方向舵分别调整为向前和向后，他驾着收紧的飞机直冲向上，驶离了风眼，却只用了眨眼的功夫。
在五百英尺高处，鸽子继续飞行，越过了伯克利镇，然后又向上飞了些，准备穿越康特拉科斯塔群山。
在跟着鸽子上升的过程中，小温注意到了加利福尼亚大学的校园和建筑——那是他的母校。
刚飞进康特拉科斯塔群山上空，他就再次遇到意外。
鸽子现在飞得很低，一旁的一片桉树林成为了坚固的挡风墙，而鸽子忽然被吹得向上扑腾了一百英尺。
温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它遇上了气浪，气浪直冲上数百英尺的高空，凛冽的西风吹来，摧毁了耸立的桉树墙。
他急忙将帆收至最小，同时压低飞行角度以应对上升的气流。
然而，在完全摆脱危险之前，飞机还是被气流震荡着飞了整整三百英尺。
鸽子又飞过了几条山脉，然后温看见它落在了一个楼梯平台上，那里有个小屋矗立在山腰的空地上。
他很庆幸这有块空地。
这儿不仅适合降落，而且由于山坡陡峭，也十分适于再次起飞。
一个正在看报的男人一看见鸽子飞了回来就猛地站起身来，就在这时，他听见温的飞机引擎的轰隆声响，接着看见了这架巨大的单翼机，完全伸展开地直向他冲降过来。温通过移动水平方向舵当即打开了气垫，飞机突然落在气垫上，滑行了数码远，碰到了地面，最后停在了离他不到二十英尺的地方。
然而，当他看见一个年轻人镇静地坐在飞机里用手枪瞄准他时，他转身就跑。
还没有跑到小屋的拐角处，一颗子弹就射穿了他的腿部，他一下趴倒在地上。
“你想怎么样！”看着自己上方站着的那个人，他愠怒地问道。
“我想带你乘坐我的新飞机。”
温回答道，“相信我，它是只鹭鹭。”
男人并没有争论多久，因为这个陌生来客有最有说服力的方法让他乖乖听话。
一直被人拿枪指着，他在温的指示下临时扯了一根止血带，缠在了受伤的腿上。
温帮他坐到了飞机的座位上，然后去鸽房里拿上那只腿上还紧紧系着丝带的鸽子。
事实证明，这人是个非常听话的囚犯。
一飞上天，他就老老实实地坐着，心里恐惧极了。
虽然他深谙如何让勒索信长上翅膀飞，却没本事给自己也安对翅膀。当他低头凝视在他之下很远处那飞掠而过的田地和水域时，他都没想过要去攻击这个抓他的人，尽管此刻这个人双手都忙着操控飞机，毫无防备。
相反，这个人唯一想做的就是坐得更老实点儿。
老彼得·温用高倍望远镜扫视着天空，看见单翼机跃进了视野，在天使岛崎岖的主山脉上空越变越大。
几分钟后，他大叫着告诉等待的侦探们，飞机上还坐着另一个乘客。
飞机迅速降落，忽然弹出一个不断膨胀的气垫来，单翼机着陆了。
“收帆飞机成功了！”小温爬出飞机时大喊道，“起飞的时候你看见我了吗？我几乎超过了鸽子。
大获成功呀，爸爸！大获成功！我是怎么跟你说的？大获成功！”
“可跟你一起回来的是谁啊？”他父亲问道。
年轻人向后看看，这才想起他的囚犯。
“哦，就是那个爱鸽人啊，”他说，“我想警官们会好好‘照顾'他的。”
在一片严肃的沉寂中，彼得·温紧紧地握住了儿子的手，然后爱抚着儿子递给他的鸽子。
他又一次抚摸着这只漂亮的东西，然后说话了。
“这是给检察当局的证物甲。”他说。
意外
看到明显的东西，做意料之中的事情，都很容易。
个人的生活总是趋于安定，而非动荡；文明的进程推动了这种趋势，在文明的社会里，人们看到的都是显而易见的事，意料之外的情况极少发生。
不过，如果发生意外，而且情况足够重大，不能适应的人就会完蛋。
他们看不到不明显的事物，无法应对意外的情况，不能改变原来的生活套路，去适应别的陌生生活方式。
总之，他们原来的生活套路走到尽头的时候，他们就只有一死了之。
另一方面，也有能够生存下来的人，不管他们无心或被迫偏离到一条怎样奇怪的道路，他们都能摒弃原先明显、意料之中的规则，让自己适应新的生活。
伊迪丝·惠特尔西就是这样的人。
她出生在英格兰的农村，那里的生活墨守成规，超出常规之举会让人感到特别意外，以至于会被视作不道德。
她很早就去帮佣，还是一个青年女子的时候，就按照惯例，成为一名贵妇的侍女。
文明的影响就在于强迫环境遵循人类的律法，直到环境变得跟机器一样规规整整。
不会出现麻烦的事，一定要发生的事都会预料得到。
一个人可能连雨都淋不着，也不会给风霜冻伤。
就是死亡，也不是一直在身边徘徊，显得那么可怕和偶然，而是像一场预先编排好的大戏，顺顺当当地一直演到棺木送进家族墓穴；不但墓门上的合页保养得很好，不会生锈，连空气中的灰尘也会得到不断清扫。
伊迪丝·惠特尔西面临的环境就是如此。
根本没发生过什么事。
她二十五岁的时候，陪着女主人去美国旅游了一趟，不过这几乎说不上是一件事。
不过是生活的辙印换了个方向。
还是同样的顺顺当当、按部就班的生活。
这段横跨大西洋的旅程毫无变故。船几乎就不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之中的船，而是一座宽广的布满走廊的旅馆，迅速而平稳地移动着，用庞大的身躯将海浪压得服服帖帖；大海几乎变成磨坊边的池塘，单调而安静。
到了另一端的岸上，这样设定的旅程还在继续——一路都安排得妥帖而上档次，每次停留的地方都有旅馆，两次停留的地方之间还有装在轮子上的旅馆。
到了芝加哥，她的女主人看到了社交生活的一面，而伊迪丝·惠特尔西看到了另一面。到她辞别女主人，不再做侍女，而成为伊迪丝·纳尔逊的时候，她才略微显露了一把她的能力：她不仅能解决意外，而且能掌控意外。
汉斯·纳尔逊是个移民，原籍瑞典，职业是木匠。他身上有着日耳曼人不屈不挠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驱动着这个民族进行伟大的西进冒险。
他是一个肌肉发达、头脑迟钝的人，极少幻想，却有着极强的进取欲望；他的忠诚和爱意，跟他的体格一样坚实可靠。
“等我好好干一段时间，攒下些钱来，我就去科罗拉多。”新婚第二天，他对伊迪丝说。
一年之后，他们真的去了科罗拉多。汉斯·纳尔逊在那儿第一次见到了采矿，就狂热地迷上了采矿。
他四处勘探，走过了南北达科他、爱达荷、俄勒冈东部，还深入英属哥伦比亚的群山之间。
不管是露营还是行进，伊迪丝·纳尔逊跟他一路同甘共苦，辛苦的活儿也帮他分担。
她当大门不迈的侍女时的那种小碎步，已经变成了翻山越岭时的大步流星。
她学会了用冷静的目光和清醒的头脑来对待危险，再也不会吓得手足无措了；那种恐惧源于无知，深深困扰着城里长大的人们，使他们像蠢马一样，一受惊吓就动弹不得、听天由命，而不去奋力搏斗，或者就盲目奔逃、自相践踏，堆积的尸体把逃命的路都堵死了。
一路前行，处处都有意外，伊迪丝·纳尔逊把眼光也锻炼出来了，她放眼一望，看到的不是明显的东西，而是隐藏的东西。
她平生从没煮过饭菜，却学会了不用啤酒花、酵母或者发面粉就做出面包来，学会了在篝火上用煎锅烤面包。
当最后一杯面粉和最后一块腌肉也吃光了的时候，她能够随机应变，把鹿皮软鞋和行李上鞣制得比较软的皮做成替代食物，让她的丈夫能够多少保住性命，勉强前行。
她学会了套马，套得跟男人一样好——这个活儿要是让任何一个城里人来干，脸面和胆量都会丢尽；她还知道那种行李最好用那种方法捆扎。
她还可以在倾盆大雨中拿湿木头生火而不气馁。
总之，在各种恶劣环境里，她都成功掌控了意外。
但是，她生命中最大的意外还没有到来，还没有开始考验她。
这时，寻找金矿的浪潮向北涌入了阿拉斯加，汉斯·纳尔逊和他的妻子也不可避免地卷了进来，一路奔向克朗代克。
1897年秋天，他们到了戴亚，却没有钱将行李运过契尔库特山隘，再放舟前往道森。
这年冬天，汉斯·纳尔逊就干起了老本行。斯卡圭，这个一夜之间冒出来的供给行李用品的小镇，汉斯对它的发展也出了一份力。
他已经到了黄金国的边缘，这一冬天，他都觉得整个阿拉斯加都在召唤他。
拉图亚湾对他吸引力最大，于是，１８９８年夏天，他和妻子坐上七十英尺长的印第安独木舟，沿着迷宫般的破碎海岸线摸索前进。
跟他们同行的有印第安人和三个白人男子。
印第安人把他们的人和给养送到离拉图亚湾约有一百英里的一个偏僻地方，就返回斯卡圭去了；三个白人男子留下了，因为他们跟纳尔逊夫妇结成了一个小集团。
行李设备所用的钱大家均摊，以后赚的钱也会平分。
伊迪丝·纳尔逊就为这些人烧饭，将来她也可以得到一份好处。
首先，他们砍到了许多云杉，建起了一幢有三间屋子的小房子。
打理家务成了伊迪丝·纳尔逊的任务。
男人们的任务则是寻找金矿，而且要找到，他们也办到了。
这倒不是什么惊人的大发现，因为只是一处储量很低的冲积矿，辛辛苦苦干上很长时间，一个人每天也只能得到十五到二十美元的金砂。
这一年，阿拉斯加短暂的夏天比往年拖长了不少，他们就抓住这个机会，尽量推迟回斯卡圭的时间。
结果，一切都太晚了。
他们本来跟当地的几十个印第安人约好，等印第安人秋天去做生意的时候，一起南下海岸。
印第安人等着这些白人等到最后一刻，终于开船走了。
这伙人除了等偶然的机会搭个船之外，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了。
这段日子里，他们淘光了金矿，贮存了许多木柴。
温暖的深秋像梦一样持续了好长时间，突然之间，冬天就带着尖利的呼号到来了。
一夜之间冬天就来了，几个淘金者一觉醒来，已经是狂风大作、大雪纷飞、千里冰封。
暴风雪一次又一次地刮起，中间间歇的时候，天地之间静悄悄的，只有澎湃的浪花拍打在荒凉的海岸上，打破这一沉寂，浓霜似的盐沫给沙滩镶上了一道白边。
房子里则是一切如意。
金砂都称过了，约有八千美元，他们没法不感到心满意足。
男人们都做了雪鞋，出去打一次猎就能带回好多新鲜肉储藏起来；漫漫长夜里，他们就一直玩牌，有时候打惠斯特，有时候打彼得牌。
既然采矿已经结束，伊迪丝·纳尔逊就把生火和洗盘子的工作交给男人们去干，而她则为他们补袜子、缝衣服。
这幢小房子里从来没有抱怨、争吵，也没有发生过琐碎的拌嘴；这伙人的运气还不错，所以他们常常彼此祝贺。
汉斯·纳尔逊头脑迟钝，待人随和，而伊迪丝早就凭借她待人接物的本事赢得了他无限的钦佩。
哈基是个高大而干瘦的德克萨斯人，虽然性情忧郁，沉默寡言，但对人非常友善；只要他那套金子会生长的论调没人跳出来反对，他就是一个非常好相处的人。
这个小集团的第四个成员叫迈克尔·丹宁，他给小房子里欢愉的气氛中增添了爱尔兰式的睿智。
他是一个魁梧有力的人，容易为一些小事突然发火，可是每逢大事，局面紧张的时候，他又总能保持不错的心境。
第五个，也是最后一个成员，叫做达基，自愿充当这个小集团的开心果。
为了大家高兴，他甚至不惜自己出丑来制造笑料。
他活着的目的似乎就是惹人发笑。
在他们平静的生活中，从来没有发生过严重的争吵。既然干了短短一夏天，每人就收获了一千六百美元，小房子笼罩在一片富足、满意的氛围当中。
接着，意外就发生了。
他们刚坐在桌边准备吃早饭。
尽管已经八点钟了（淘金的活儿停止以后，早餐自然也就吃得晚些了），还是得点燃那支插在瓶口的蜡烛来照亮饭桌。
伊迪丝和汉斯分坐在桌子的两头。
哈基和达基背靠着门，坐在桌子的一边。
他们对面还空着一个位子。
丹宁还没有来。
汉斯·纳尔逊看了一眼那把空椅子，缓缓地摇摇头，想要幽默一把，却说不好：“平常说到吃，他跑得最快了。
真奇怪。
可能他病了吧？”
“迈克尔去哪儿了？”伊迪丝问道。
“他起得比我们早一点，出去了。”哈基回答道。
达基的脸上露出淘气的笑容。
他假装知道丹宁为什么没来，摆出一副神神秘秘的表情，结果大家都吵着向他打听。
伊迪丝往男人们的寝室里望了一眼，回到桌子前来。
汉斯看了看她，她则摇了摇头。
“他以前从来不会误饭点的。”她说。
“我想不明白，”汉斯说，“他的胃口一贯大得像马。”
“太糟啦。”达基伤心地摇着头说道。
有个伙伴没来，他们却借此大开玩笑。
“实在是太可怜了！”达基主动挑起话题来。
“怎么了？”其他人异口同声地问他。
“可怜的迈克尔啊，”他的回答充满惋惜的味道。
“哎，迈克尔怎么啦？”哈基问道。
“他不会再觉得饿了，”达基惨兮兮地说，“他把胃口丢了。
他不喜欢吃的了。”
“怎么会，他吃起东西来耳朵都快埋进去了。”哈基说。
“他这样做，是对纳尔逊太太表示礼貌，”达基马上反驳到，“我知道的，我知道的，太糟了。
他为啥不在这儿呢？因为他出去了。
为啥要出去呢？出去开开胃。
他怎么开胃呢？光脚在雪地上走。
噢！我还会不知道？有钱人要是没胃口了，胃口跑了，这就是他们找回胃口的办法。
迈克尔有一千六百块的金砂。
他是有钱人。
他就没胃口了。
所以呢，于是乎，他就得把胃口追回来。
你们要是打开门，就能看见他光着脚在雪地上走呢。
不过你们看不见他的胃口。
这正是困扰他的地方。
他要是见着了胃口，就抓回来吃早饭了。”
达基的胡言乱语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笑声还没停，门就打开了，丹宁走了进来。大家都转过头去看他。
他手里拿着一杆猎枪。
就在他们看着的时候，丹宁把枪举上肩头，连开两枪。
第一枪打中了达基，他一下子倒在桌子上，撞翻了咖啡杯，他那丛乱蓬蓬的黄头发浸到那盘粥里去了。
他的额头压在盘子边缘，使盘子翘了起来，跟桌面形成一个四十五度的角。
哈基当时已经跳了起来，在空中被第二枪击中；他脸朝下栽倒在地板上，那声“天哪”只是在喉咙里哼了一声，还没来得及喊出来。
真是太出乎意料了。
汉斯和伊迪丝都惊呆了。
他们浑身紧张地坐在桌子旁边，眼睛像着了魔一样紧紧盯着这个杀人凶手。
从火药的烟雾中，他们隐隐约约地看见了他；屋里一片寂静，只能听见达基那杯打翻的咖啡嗒嗒地滴到地板上的声音。
丹宁打开猎枪后膛，退出两枚空弹壳。
他一手端着枪，一手伸进口袋去摸子弹。
他正要将子弹装进猎枪，伊迪丝·纳尔逊警醒过来，准备采取行动。
很明显，他还想杀了汉斯和她。
这件意外来得太可怕、太难以置信了，使得她在大约三秒钟的时间里都神志恍惚、手脚僵硬。
接着，她就挺身而出，跟这个意外斗一斗。
她的行动非常实际：像猫一样纵身跃到凶手面前，双手揪住了他的衣领。
这一撞让他踉踉跄跄地倒退了好几步。
他试图摆脱她，又紧抓着猎枪不放。
这可不好办，因为伊迪丝结实的身体已经像猫一样灵便。她扭住他的脖子，狠命往旁边一倒，这下差点把他摔倒在地板上。
他站直身子，飞快地旋转起来。
她还是抓得很紧，身体就随着他的旋转而转动起来，她的脚都离开了地板；她更加使劲地抓住他的脖子，悬空转了起来。
他们这样转着，直到她撞到了一把椅子；两人在死命打斗之下狠狠地摔倒在地，占据了半个房间的面积。
在应付这件意外情况上，汉斯·纳尔逊比他妻子慢了半秒钟。
他的神经和头脑的处理速度都比她要慢。
他是那种心眼儿比较粗的人，要多耗费半秒钟才能认清情况、拿定主意并开始行动。
汉斯跳起来的时候，伊迪丝已经飞扑到丹宁身上，掐住了他的脖子。
汉斯可没有她那样的冷静。
他怒火中烧，是那种失去理智的狂怒。
他一从椅子上跳起来，就张着嘴发出一半像狮吼，一半像牛叫的声音。
丹宁和伊迪丝的身体已经开始转起来了，他还在吼叫，然后就在房子里追赶着旋转着的两人，直到两人摔在地上，他才追到。
汉斯一扑到那个跌倒的男人身上，就疯了似地用拳头打他。
这些拳头打下去，像大锤一样，等到伊迪丝觉得丹宁松懈了，她才松开手，翻滚到一边去。
她躺在地板上，一边喘气，一边看着。
愤怒的拳头还在雨点般地砸下去。
丹宁好像都不在乎挨这些拳头。
他动都没有动一下。
她才猛然觉得丹宁已经人事不省了。
她急忙大喊汉斯住手。
她又喊了一遍。
但是汉斯没有理会她的喊声。
她抓住他的胳膊，不过这样没能阻止他，只是使他挥起拳头来不大方便罢了。
她做出下面的这个举动，是出于一种无法解释的冲动。
这样做并不是出于怜悯，也不是要服从宗教的“不可为”的戒律。
这是源于一种守法的意识，一种从种族继承而来、自童年时期就培养起来的道德感；因为这样，她不由自主地将自己的身体横在丈夫和那个已经无法反抗的凶手之间。
直到发觉自己打的是自己的妻子时，汉斯才停手。
他听任伊迪丝把自己推开，像极了一条凶猛但听话的狗，乖乖地任由主人把自己赶开。
这个比喻还可以更像一些。
汉斯的喉管里还回响着野兽般的愤怒的低嚎，有好几次他都想扑到猎物身上，都被他的妻子迅速地用身体挡住了。
伊迪丝把他的丈夫一步一步往后推。
她从没见过丈夫露出这副模样；丈夫这个样子，比跟她打斗最激烈时的丹宁，更让她感到害怕。
她简直不敢相信，这头狂怒的野兽就是她的丈夫汉斯；她浑身一抖，忽然有种很畏缩的感觉，本能地害怕他会像一头发狂的野兽一样，扑过来用牙咬她的手。
虽然不想伤害她，汉斯却不肯罢休，还是想回来接着打人；好些时候，他总是时而后退，时而前进。
但是她坚决地拦住了他，直到他恢复理智，平静下来。
两人都费劲地站了起来。
汉斯摇摇晃晃地靠回墙边，他脸上的肉还在抽动，喉管里还在发出低沉的嘶吼；这声音慢慢变小，几秒钟之后终于听不见了。
他终于反应过来了。
伊迪丝站在地板中间，拧着双手，气喘吁吁，浑身剧烈地颤抖着。
汉斯什么也没看，伊迪丝的眼睛则在疯狂地扫视着这间屋子，仔细查看刚才都发生了什么。
丹宁一动不动地躺着。
在疯狂旋转之中撞翻的椅子就在他旁边。
那支猎枪有一截被他压在身下，后膛仍然是打开的。
两枚没来得及装进枪膛的子弹从他右手里滚出来，他本来紧紧捏着，失去知觉了才松开手。
哈基脸朝下，扑在他摔下去的地方；达基则往前伏在桌子上，蓬乱的黄头发浸在那盘玉米粥里。盘子仍然翘着，跟桌面形成一个四十五度角。
她被这个翘起来的盘子吸引住了。
为什么盘子不倒呢？太奇怪了。
人都死了，盛粥的盘子还能翘在桌子上，实在不合情理。
她瞟了一眼丹宁，不过又马上转回来看这个翘起的盘子。
太奇怪了！她有一种想歇斯底里大笑的冲动。
接着，她注意到屋里很安静，就期待发生点什么，把那个盘子忘掉了。
咖啡从桌子上滴到地板上的单调声音只是让屋里显得更加安静了。
为什么汉斯不做点什么？不说点什么呢？她看着汉斯，刚想说点什么，猛地发现舌头已经不听使唤了。
她的喉咙里有一种很特别的疼痛感，嘴巴又干又苦。
她只能看着汉斯，而汉斯也看着她。
突然，一声尖利的金属的哐啷声打破了这种沉寂。
她尖叫一声，赶忙去瞧那张桌子。
盘子已经掉下去了。
汉斯叹息一声，好像大梦初醒。
盘子哐啷一声落地，将他们唤回了这个他们将要生活在其中的新世界。
他们以后要生活和行动的新世界，就浓缩在这幢小房子里了。
原来的房子里那种生活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全新的生活看上去那么陌生。
这场意外在一切事物的表面施了一层魔法，改变了事物的前景，模糊了价值，混淆了现实与非现实，呈现出一片令人无所适从的混乱景象。
“天哪，汉斯！”伊迪丝说出了第一句话。
汉斯没有回答，只是一脸惊恐地盯着她。
他慢慢地扫视了一遍这个屋子，这才算看清楚了。
然后，他戴上帽子，朝门口走去。
“你要去哪儿？”伊迪丝极其担心地追问道。
他的手已经握在了门把手上，他半转过身子，答道：“去挖几座坟。”
“别丢下我，汉斯，跟——跟这些在一起。”她的眼睛扫视着屋内。
“坟早晚都是要挖的。”他说。
“但是你不知道要挖几个。”她绝望地反驳到。
她注意到他有点犹豫不决，所以又说了一句：“而且，我跟你去，还能帮上点忙。”
汉斯折回桌边，机械地吹灭了蜡烛。
接着，他们两人开始查看屋里的情形。
哈基和达基两人都死了，死状恐怖，因为开枪的距离太近了。
汉斯不愿走近丹宁，伊迪丝不得已，就自己前去查看。
“他还没死。”她叫汉斯说。
汉斯走过来，低头看着这个杀人凶手。
“你在说什么？”伊迪丝听见丈夫的喉咙里含混地咕哝着什么，就问道。
“我说，没把他揍死，真是丢人。”这就是回答。
伊迪丝弯下腰去检查丹宁。
“你躲开。”汉斯粗暴地命令道，声音很奇怪。
她突然警觉起来，看了他一眼。
他拾起了丹宁丢下的猎枪，正在装填子弹。
“你要干什么？”她大叫起来，很快直起身来。
汉斯没有回答，伊迪丝只看见猎枪被举上了肩头。
她抓住枪口，把枪抬高。
“别管我！”他嘶哑地吼道。
他试图把枪夺过来，但是她靠得更近了，紧紧地抱住了他。
“汉斯！汉斯！醒醒！”她大叫着，“别发疯！”
“他杀了达基和哈基！”她的丈夫答到，“我要杀了他。”
“这样做不对，”她反对说，“还有法律呢。”
他冷笑一声，因为他不相信在这种地方法律还能管用；他只是毫无感情地、执拗地重复着：“他杀了达基和哈基。”
她跟他争论了很久，其实也只是她在说而已，因为汉斯只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那句话：“他杀了达基和哈基。”但是她无法摆脱从小受的教训和骨子里生来就有的观念。
她有着守法的传统，在她看来，正确的行为就是履行法律的要求。
她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正义的事业可以追求。
汉斯想凭他自己的手实施刑罚，这并不比丹宁的所做所为更光明正大。
她觉得，两错相加不为对，只有一种办法惩罚丹宁，那就是通过社会已经安排好的法律的途径。
最终，汉斯屈从了她的意见。
“好吧，”他说，“照你说的办。
说不定明天或者后天，他就会打死你和我。”
她摇摇头，伸出手去，要他交出猎枪。
他刚要伸手交枪，又迟疑了一下。
“还是让我打死他吧。”他恳求道。
她摇摇头，于是，他又准备把猎枪交给她。正在这时，门打开了，一个印第安人没有敲门就闯了进来。
一阵猛烈的风雪随着他刮进屋子里。
两人转过头去面对着印第安人，而汉斯手里还拿着那杆猎枪。
闯进来的人看着这幅场景，一点都不害怕。
他扫了一眼，看见屋里有死的，也有伤的。
他的脸上没有一丝惊讶的表情，连好奇都没有。
哈基就死在他脚边，但他根本就不理会。
在他看来，哈基的尸体仿佛不存在似的。
“风好大啊，”印第安人说了一句，算是打招呼，“都好吗？你们都好吗？”
汉斯手里仍然拿着那杆枪，他很肯定地觉得那个印第安人把横七竖八的尸体都算在他的头上。
他用恳求的目光看着他的妻子。
“早啊，尼古克，”她说，她的声音暴露了她说话很吃力，“没、没有很好。
有大麻烦。”
“再见啦，我走了，我忙着呢。”印第安人说完，不慌不忙，又非常小心地跨过地板上的一滩血迹，打开门，走出去了。
两人面面相觑。
“他觉得是我们干的，”汉斯喘不上气来了，“他觉得是我干的。”
伊迪丝沉默了一会儿。
接着，她用简短、务实的口吻说：
“不用管他怎么想。
那是以后的事。
现在我们得挖两个坟。
在这之前我们得把丹宁捆起来，免得他跑掉。”
汉斯根本不愿意碰丹宁一下，不过伊迪丝一个人还是把丹宁的手脚都绑好了。
接着，她和汉斯出门走进雪地里。
大地封冻了。
锄头凿下去根本就没有反应。
他们先弄来些木头，扫开积雪，在冰冻的地面上生起一堆火来。
烧了一个小时，才解冻了几英尺深的泥土。
他们把解冻的泥挖出来，再在里边生一堆火。
照这样的速度，他们一个小时只能掘进两三英寸。
这是件艰苦的工作。
乱雪纷飞，火根本就烧不旺；风灌进他们的衣服，冻得他们浑身冰凉。
他们几乎没有说话。
大风不容他们开口讲话。
除了猜测丹宁的杀人动机之外，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心里压着这场惨剧给他们带来的恐惧。
到下午一点的时候，汉斯望着小木屋，说他饿了。
“不行，现在不行，汉斯。”伊迪丝答道。
“屋子里那个样子，我不能一个人回去做饭。”
到了两点，汉斯主动提出要跟她一块儿回去，但她坚持要他干下去，到了四点，两个坟才告完成。
坟很浅，不到两英尺深，但也够用了。
夜幕降临了。
汉斯搬出了雪橇，在暴风雪肆虐的黑夜里，拖着两个死人挪向冰冻的坟墓。
这场葬礼简直不像样子。
雪橇深陷在积雪之中，拉起来非常困难。
夫妇二人从昨天开始就粒米未进，现在饥肠辘辘、筋疲力尽，身体已经十分虚弱。
他们已经没有抵御风的力气了，有时候一阵狂风吹来，都能将他们掀翻在地。
有几次连雪橇都翻了，他们不得不再将可怕的尸体重新装上雪橇。
离坟还有一百英尺的时候，他们得爬上一个陡坡；这次，他们像拉雪橇的狗一样，四肢着地，两手深深插进雪地里。
即便如此，他们还是有两次给沉重的雪橇拽了回去，从陡坡上滑下来，死人和活人、绳索和雪橇可怕地纠缠在一起。
“明天我再来立上两块牌子，写上他们的名字。”垒好两座坟，汉斯说。
伊迪丝抽泣起来。
她说不出一句整话来，只是断断续续念了几句，权当做完了葬礼祷告；她的丈夫只好扶着她走回木屋去。
丹宁醒过来了。
他在地板上滚来滚去，徒劳地想挣脱束缚。
他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汉斯和伊迪丝，但没有要说话的意思。
汉斯还是不愿碰这个凶手，只是愠怒地看着伊迪丝把他拖过地板，拖进男人们的寝室里。
但是，她用尽力气，也无法把他抬到铺上。
“还是让我打死他吧，要不然以后会有更多的麻烦。”汉斯最后一次恳求道。
伊迪丝摇了摇头，又弯下腰去搬丹宁。
令她感到奇怪的是，丹宁的身体很容易就抬起来了；她知道汉斯心软了，在帮他搬。
接下来要清扫厨房。
惨剧在地板上留下了无法清除的痕迹，汉斯只好把血迹浸染的表面刨掉，扔进炉子付之一炬。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
黑暗和沉寂占据了大部分的时间，只有暴风雪和冰冷的海浪打在岸上的轰隆声送来一些声响。
汉斯对伊迪丝唯命是从。
他那些惊人的进取精神已经完全消失了。
她要用自己的办法处理丹宁，所以汉斯就把这件事完全交给她去办了。
这个凶手始终是个威胁。
不论何时，他都有机会从束缚中挣脱出来，所以夫妇两人只好日夜监视着他。
两人中总有一个人时刻坐在丹宁旁边，拿着那杆装好子弹的猎枪。
最初，伊迪丝试着八小时换一班，但是持续的压力太大，后来，她和汉斯就每四个小时轮流休息。
他们总得睡会儿，而监视又是整日整夜的，所以他们醒着的时候都是在戒备着丹宁。
他们几乎都没有时间做饭和砍柴了。
自从尼古克不合时宜地来了一趟之后，印第安人都躲着这间屋子走了。
伊迪丝派汉斯去印第安人的木屋走了一趟，请他们拿一只独木舟把丹宁沿着海岸送到最近的白人定居点或贸易站去，但是汉斯无功而返。
伊迪丝只好亲自出马，跟尼古克交涉。
他是小村的头领，非常清楚自己的责任，几句话就阐明了他的观点。
“这是白人的麻烦，”他说，“不是印第安人的麻烦。
要是我的人帮了你，这就变成印第安人的麻烦了。
当白人的麻烦和印第安人的麻烦搅在一起，就会变成一个说不清的、没完没了的大麻烦。
惹麻烦没好处。
我的人没有做错事。
他们为什么要帮你，惹上麻烦呢？”
因此，伊迪丝·纳尔逊只好回到那间恐怖的屋子，接着做无休无止的四小时轮一班的监视。
有时在她值班的时候，她坐在囚徒旁边，腿上搁着装好子弹的猎枪，眼睛就不自觉地合上，打起盹来。
这时她总是突然惊醒，一手抓起枪，马上盯着丹宁。
这是明显的紧张过度，对她的影响当然好不了。
她很害怕那个男人，即使是在她很清醒的时候，只要他在被子里动一动，她也不由自主地浑身一惊，赶紧去抓猎枪。
这样下去迟早要精神崩溃，她自己也知道这一点。
起初是眼珠子跳得厉害，逼得她只好闭上眼睛，以求缓解。
不久以后，神经开始抽搐，控制不住，眼皮深受其扰。
令她精神紧张的，还有她忘不了那场惨剧。
那天早上，这场意外在木屋里发生的情形，都还历历在目。
每天喂那个囚徒吃东西的时候，她都得强迫自己咬紧牙关，给自己加劲，也给自己打气。
汉斯受到的影响就有所不同。
他始终摆脱不了一个念头：打死丹宁是他的应尽的责任。每当他去为这个捆住的人照顾饮食，或者在他旁边戒备的时候，伊迪丝都提心吊胆，害怕汉斯给这幢房子的命案记录再多加上一条。
他总是恶狠狠地咒骂丹宁，对他也很粗暴。
为了掩盖他的杀心，汉斯有时候还会对妻子说：“慢慢地你就会想让我杀他了，不过那时候我就不杀了。
对他动手我觉得恶心。”
不止一次，在她不值班的时候，她悄悄摸进屋子，总是发现两个男人像野兽一样恶狠狠地盯着对方，汉斯满脸杀气，而丹宁则像一只被逼到角落里的老鼠一样，一脸凶野的表情。
“汉斯！”这时候她就大喊起来，“快醒醒！”汉斯就镇静下来，有些吃惊，有些羞愧，但是并不显得后悔。
因此，那场意外发生之后，汉斯也成了伊迪丝·纳尔逊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起初这只是用怎样的正确方式处理丹宁的问题；她认为的正确方式，是将他囚禁起来，直到将他交给正规的法庭受审。
现在汉斯也成了问题，她觉得她还得恢复他的神智，拯救他才行。
不久，她还发现自己的体力和忍耐也成了问题。
如此重压之下，她就要垮了。
她的左臂会不由自主地抖动和抽搐。
她用勺子吃东西，食物会洒出来，痛苦的左臂也不听使唤了。
她认为这是一种叫“舞蹈病”的运动障碍，还担心病情会越来越严重。
她要真垮了，会怎样呢？一想到将来这所房子可能只剩下丹宁和汉斯，她的恐惧就又增加了一层。
三天之后，丹宁开口说话了。
他的头一个问题是：“你们打算把我怎么办？”他每天都会问这个问题，问好几次。
伊迪丝总是回答说，一定会依法惩处他。
反过来，她也每天都问他：“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从来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而且，他一听到这个问题就暴跳如雷，想要挣脱身上的粗皮腰带，还威胁说，等他挣脱了他一定会好好收拾这夫妇两人，那是迟早的事情。
这个时候，她就会扣紧枪上的两个扳机，万一他真的挣脱了，就用铅弹打死他；而她自己由于紧张和受惊，浑身发抖，心悸而且头晕。
时间一久，丹宁变得老实了。
看起来，他好像厌倦了这种躺着不动的姿势。
他开始恳求她放了他。
他漫天起誓。
他说他不会伤害他们。
他说他会自己沿着海岸南下，去法官那里自首。
他说他愿意把他的那份金子都送给他们。
他会一直走进荒野深处，从此不再踏足文明世界。
只要她放开他，他甚至愿意自行了断。
通常情况下，他这样哀求着，最后都不由自主地说起胡话了，她觉得这个人就快要说得痉挛了；而她总是摇摇头，拒绝放开他，尽管他如此疯狂地哀求。
又过了几个星期，丹宁变得愈加温顺了。
他的精神则是越来越明显地萎靡了。
“我累了，太累了。”他喃喃地说，像个淘气孩子一样把头在枕头上翻来滚去。
过了一段时间，他又会情绪激动地请求处死他，他求伊迪丝杀了他，求汉斯结束他的痛苦，这样他至少可以安安稳稳地长眠。
情况迅速变得令人无法忍受。
伊迪丝的神经越来越紧张，她知道自己随时可能崩溃。
她甚至都不能安心休息，因为她总是害怕在她睡觉的时候，汉斯狂性大发，把丹宁打死。
虽然已经进入一月，前来做贸易的纵帆船也还要等几个月才有可能驶入海湾。
他们原本没有料到会在木屋里过冬的，食物也要告罄了，而汉斯也不能出去打猎，补充一下给养。
为了看守这个囚徒，他们简直给束缚在这座房子上了。
总得想个办法才是，伊迪丝明白这一点。
她强迫自己回头重新梳理这个问题。
她无法摆脱民族的传统，守法的精神与生俱来，也源于她受过的教育。
她知道，无论做什么，都必须依照法律。每当猎枪搁在她的膝头，不安分的凶手躺在她身边，暴风雪在屋外怒吼，而她还在长时间地看守的时候，她就原创性地研究一些社会学的问题，自制出一套法律的演化论。
她觉得，法律不过是一群人的判断和意志。
这群人的人数多寡，无关紧要。
她推断道，有很小的人群，比如说瑞士，也有很大的人群，比如说美国。
照此推断，这个人群小到什么程度都没有关系。
有的国家或许只有一万人，他们集体的判断和意志也成了那个国家的法律。
那么，一千人为什么就不能组成一个可以形成法律的人群呢？她这样问自己。
如果一千人可以，那么一百人为什么就不行呢？
五十个人怎么就不行呢？五个人怎么就不行呢？
两个人——怎么就不行呢？
她被自己的结论吓了一跳，接着就跟汉斯说了一下。
起初，汉斯听不明白，后来，他明白过来，又举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
他谈到了淘金者会议。开会的时候，当地的淘金者就聚到一起，制定法律，执行法律。
他说，开会的可能总共也不过十到十五人，但是，多数人的意志就是这十到十五人的法律，谁要违反都会受到惩罚。
伊迪丝心里终于亮堂了。
丹宁必须被绞死。
汉斯也同意。
在他们这三个人的人群里，夫妇俩占了大多数。
丹宁应该被绞死，这就是集体的意志。
在意志的执行上，伊迪丝很认真，执意遵照习惯的形式。但是，这个人群太小了，她和汉斯不得不同时担任证人、陪审团、法官——以及最后的行刑人。
她郑重其事地指控迈克尔·丹宁谋杀了哈基和达基，而囚徒就躺在铺上，听取了证词，先是汉斯的，接着是伊迪丝的。
他既不认罪，也不申明自己无罪，当伊迪丝问他要说什么为自己辩护的时候，他也保持沉默。
她和汉斯，不用离开席位，就宣布陪审团裁定犯人有罪。
接着，她充当法官，进行宣判。
她的声音颤抖着，眼皮乱跳，左臂抽搐，但她终究读完了判决结果。
“迈克尔·丹宁，三天之内，你将被处以绞刑，剥夺生命。”
这就是判决结果。
这个人不自觉地舒了一口气，然后大喇喇地笑起来，说：“那么，这张该死的床再也不会弄疼我的背了，真是欣慰啊。”
宣判之后，一种轻松的感觉似乎传遍了所有人，在丹宁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他身上那种阴郁和抗拒完全消失了，他跟两个看管他的人亲切地聊天，甚至不时蹦出以前那样颇有才气的俏皮话。
伊迪丝给他读《圣经》，他也感到很满意。
她读的是《新约》部分，读到浪荡子和十字架上的贼的时候，丹宁听得尤为认真。
确定执行绞刑的前一天，伊迪丝又问了那个老问题：“你为什么要那么做？”丹宁回答说：“很简单。
我当时只是想......”
但她马上要他停住，让他等一等，然后奔到汉斯的床边。
这正是他轮休的时候，他从梦中被吵醒，揉着眼睛，抱怨了几句。
“快去，”她吩咐到，“把尼古克找来，另外再找一个印第安人。
迈克尔要招供了。
一定要把他们带来。
拿上枪，要是不得已，就用枪指着他们，让他们过来。”
半个小时过后，尼古克和他的叔叔哈迪克万就被领进了这间死亡之所。
他们本不情愿来，汉斯拿着枪把他们押了过来。
“尼古克，”她说，“这不会给你和你的人带来麻烦。
你要做的只是坐在这儿，听一听，了解一下情况。”
就这样，迈克尔·丹宁在被判处死刑之后，终于公开招认了他的罪行。
他一边说，伊迪丝一边记，两个印第安人在一旁听着；为了防止两个见证人逃走，汉斯就守在门边。
丹宁说，他有十五年没有回老家了，他一直想带着一大笔钱回去，让他的老母亲可以舒舒服服地安享余生。
“一千六百块能干啥呢？”他问道，“我想要的是所有的金子，那八千块的金子。
这样我就可以风风光光地回去了。
我跟自己讲，我可以杀了你们，跑到斯卡圭去报告说你们是让印第安人杀死的，然后一溜烟跑回爱尔兰——还有比这更容易的吗？我就开始动手杀你们，但是，就像哈基喜欢说的那样，我弄了太大的一块东西，我自己都无法吞下去。
这就是我的供诉。
我干了恶事，现在，如果上帝愿意接受，我也愿意向上帝赎罪。”
“尼古克和哈迪克万，你们都听到了这个白人男子所说的话，”伊迪丝向两个印第安人说，“他的话都记在这张纸上了，现在轮到你们来画个押，就在这张纸上。
这样，要是以后有白人来到这儿，他们就能知道你们做了旁听的证人。”
两个印第安人在他们的名字后面划了两个十字，然后他们收到两张传票，请他们次日带着部落里所有的人再来做一次见证，接着就获准离开了。
他们把丹宁的手松开一些，使他能在文件上签字。
接着，沉默又笼罩了整个屋子。
汉斯很不安分，伊迪丝也觉得不舒服。
丹宁仰面躺着，直勾勾地盯着裂缝给苔藓填满的屋顶。
“现在我要向上帝赎罪了。”他喃喃自语道。
接着，他转过头去对着伊迪丝。
“给我念一段《圣经》吧，”他说；接着，他又像开玩笑似的加了一句：“或许这样我就能忘了这铺有多难受。”
行刑的这一天，天气晴朗，寒气逼人。
温度计直指向零下二十五度，寒风凛冽，穿透衣服，直刺进皮肉、骨头。
这么多周过去了，今天丹宁第一次站了起来。
他的肌肉已经很久没有活动了，他也很久没有保持直立姿态了，以致于他差点站不起来了。
他前后摇晃着，蹒跚前行，用捆着的双手抓住伊迪丝，以免跌倒。
“真的，我有点头晕呢。”他无力地笑了笑。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挺高兴的，事情总算过去了。
我知道，那张该死的床迟早会把我弄死的。”
当伊迪丝给他扣上帽子，想把帽沿拉下来遮住他的耳朵时，他笑了，说：
“你这是要想干什么呢？”
“外面很冷。”她答道。
“十分钟以后，可怜的迈克尔·丹宁就是冻坏了一只耳朵，又有什么关系呢？”他问道。
她本来做好了心理准备，要挺过最后这场考验，但丹宁的话打乱了她的镇静。
迄今为止，一切都像是梦中的幻影，而他说的残酷的实话令她大为吃惊，她睁大眼睛，看着即将发生的现实。
她的悲痛没能瞒过爱尔兰人的眼睛。
“对不起，我不该胡诌两句来让你难过，”他懊悔地说，“我不是故意的。
今天对迈克尔·丹宁来说，是个伟大的日子，他真是兴高采烈啊。”
他吹起了欢快的口哨，可是很快就变成了悲惨的调子，一会儿就停了。
“我倒是希望能有一位牧师，”他若有所求地说，不过很快又加了一句：“不过，迈克尔·丹宁都是走南闯北的老手了，上路前没有这么奢侈的待遇，倒也无所谓。”
他已经非常虚弱了，也长时间没有走路了，当门打开，他跨出去的时候，风差点把他掀翻。
伊迪丝和汉斯一边一个架着他走出来，他就跟他们讲着笑话，好让他们心情好些；只有说到怎样将他那份金子寄给他远在爱尔兰的母亲时，他才突然停止了说笑。
他们爬上一座小山丘，来到林间一处空旷的地方。
雪地里立着一只圆桶，桶的四周严肃地站着一圈人，他们是尼古克、哈迪克万和当地所有的印第安人，连孩子和狗都带来了；他们要来看看白人的法律是怎么运作的。
旁边还有汉斯烧融了冻土挖出的墓穴。
丹宁很老练地看了看准备好的东西；他看到了墓穴、圆桶，注意到了绳子的粗细和搭绳子的树枝的粗细。
“汉斯，要是由我来给你准备这些东西，我没法办得比你更好了。”
说了这句俏皮话，他自己哈哈大笑起来，但是汉斯板着一张阴沉吓人的脸，似乎只有世界末日的号角声才能化开。
汉斯也觉得很难受。
他现在明白了，要把一个同伴送去另一个世界是一件多么艰巨的任务。
伊迪丝倒是早就明白了，但即使明白了，这件任务也没有轻松半分。
现在她非常怀疑自己能不能撑到任务结束。
她感到有一种不可遏制的冲动，想要尖叫、狂喊，想要瘫倒在雪地里，用双手蒙住眼睛，转身乱跑进森林里，只要能离开，跑去哪里都行。
她能够挺起胸膛，继续做她必须完成的事，完全是凭借着灵魂的至高力量。
在这个过程中，她感激丹宁，因为他帮助她度过了这一切。
“搭把手。”丹宁对汉斯说；靠着汉斯的帮助，他总算踩上了圆桶。
他弯下腰去，好让伊迪丝把绳子套在他的脖子上。
接着他又站直了，而汉斯拉紧了他头顶上套在树枝上的绳子。
“迈克尔·丹宁，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尽管声音颤抖，伊迪丝还是清楚地问出了这句话。
丹宁两脚在圆桶上挪了挪，有点局促地看着下面，好像第一次发表演讲似的，然后清了清嗓子。
“很高兴一切就要过去了，”他说，“你们始终把我当成基督徒来看待，我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的好意。”
“愿上帝收留你这个悔过的罪人。”伊迪丝说。
“嗯，”他答道，他那低沉的嗓音回应着她尖细的声音，“愿上帝收留我这个悔过的罪人。”
“别了，迈克尔。”她喊道，声音充满了绝望。
她使出全身的力量去推那个圆桶，但是怎么都推不倒。
“汉斯，快！帮我一下！”她无力地喊道。
她觉得她把最后一丝力气都使出来了，但是那个木桶纹丝不动。
汉斯连忙跑过去，把桶一下子就从迈克尔·丹宁脚下推开了。
她背过身去，拿指头堵住耳朵。
接着，她笑了起来，尖利、刺耳，像金属的声音；汉斯吓了一跳，虽然他经历了整个惨剧，但是都没有受过如此的惊吓。
伊迪丝·纳尔逊终于崩溃了。
即使在她歇斯底里发泄的时候，她也知道自己垮了；她很高兴，在那么紧张的状态下苦撑过来了，直到所有事情就圆满完成。
她摇摇晃晃地走向汉斯。
“扶我到屋里去，汉斯。”
她勉强说出几个字来。
“让我休息一下，”她又说，“休息一下，好好休息一下，休息一下。”
汉斯的臂膀搂着她，支撑着她，引导着她虚弱的脚步，她就这样从雪地上走回去了。
而那些印第安人还留在原地，神色严峻地看着白人的法律怎样迫使一个人吊在半空晃来晃去。
